关于拟对郑州锐琪超硬材料有限公司高档磨具磨料生产基地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郑州太平洋新能源有限公司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全文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1 | 高档磨具磨料生产基地 | 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产业集聚区学院路68号 | 郑州锐琪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 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产业集聚区学院路68号,租赁郑州安华实业有限公司内现有的闲置厂房700㎡。产品主要从事金刚石复合片的生产,项目占地面积700㎡。 | 1、废水为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污水处理厂。 2、噪声为设备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3、废气为该项目生产时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粉尘应经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 4、固废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相关标准限制要求。生活垃圾应由厂区工作人员集中收集后定期送往当地垃圾中转站,运往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不得随意堆放弃置,做到日产日销。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示时间:2019年6月20日—2019年6月26日
电话:0371-68978655 传真:0371-68974758
通讯地址:二七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12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