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022/2019-0001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荥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6-21 | 发布日期:2019-06-2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依法规范我市清真食品市场秩序,保护和促进清真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及食品安全。民宗委各乡镇网格下沉人员联合乡镇食药所对荥阳市一中、二中、二高、实验高中、荥阳二幼学校清真食堂、清真灶开展专项检查。
此次重点对学校清真食品清真餐饮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现场审查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效经营资质,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加工、经营环境是否整洁卫生;原料采购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是否落实;有无清真食品与非清真食品混放、清真肉类是否存在混装混放、销售假冒伪劣清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并要求其不断强化自律意识,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规范管理,诚信守法经营,确保全市学校清真餐饮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