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寺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韩寺镇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95274/2019-0011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中牟县韩寺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通知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6-10发布日期:2019-06-2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韩寺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韩寺镇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镇直各单位、县直驻镇单位,各中小学:

现将《韩寺镇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工作方案 》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执行。

 

                                                   韩寺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0日

 

韩寺镇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溺亡事故发生,决定在全镇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并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要求,逐级落实管理责任;坚持依法履行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部门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格局进一步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护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杜绝重大溺亡事故发生,未成年人溺亡事故进一步大幅下降,构筑安全防护防线,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职责分工

韩寺镇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由综治办牵头,在镇中心校设立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综治办、党政办、镇中心校、派出所、民政所、卫生院、农办、企业办、工会妇联、各村委为成员单位,全面负责统筹和协调此项工作。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一)综治办:负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工作督查,督促落实工作职责。将防溺亡专项工作纳入各村委、镇直各单位、各学校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并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相关规定,对出现问题的单位实施责任查究,推动专项工作措施落地。

(二)党政办:利用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强游泳安全、预防溺水警示教育和经验做法宣传,在全镇营造预防溺水的浓厚氛围。

(三)派出所:负责组织民警在走访活动中,积极开展预防溺水安全宣传,兼任学校法治副校长的民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整合公安、卫生、民间组织、村义务巡防队等力量,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救援机制。

(四)中心校:负责防办日常工作,掌握全镇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落实领导小组部署要求。组织推动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开展学生的预防水安全教肓,通过公共安全教育课、校园宣传等形式开展预防水专题教育,增强老师、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溺水时正确的自救施救方法。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印发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市防办《告家长书》,增强家长预防未成年人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五)农办:加强对水利工程日常管理。对施工河段长年保持有深水的位置,督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或施工单位在显著位置设立危险警示标识。对重点水域加强巡查管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六)国土所:督促相关企业加强工地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水池、水坑、坑洼监管,对危险水池、坑洼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设立警示标志和有效的防护设施,加强巡查管理。

(七)卫生院:制定溺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事故发生后,救援人员迅速到位,及时开展应急救援;配合其他部门做好预防溺水、救人自救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八)企业办:督促各企业至少组织一场次以上以预防溺水事故为主题的安全防范教育,增强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对子女监护的责任意识。

(九)妇联、工会:组织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针对各类人员特别是外来务工子女和留守儿童加强宣传教育。

(十)各行政村: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发挥熟悉情况、直面群众的优势,组织对辖区内水域进行隐患排查,配合相关单位在可能溺水的河道、坑塘等水域设置警示标志和救生器材,落实管理责任;对近年来有溺水事故发生的危险水域,配备警示标志和救生器材;实行村干部包片制度;重点时期,在事故多发、易发水域组建专职巡视、救生队伍,建立健全水域日常巡查制度和监督制度,做到人员到位、巡查到位、监督到位。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上旬)

各单位及时启动预防未成年人溺亡治理工作,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部署本地、本系统防溺水工作,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媒体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组织新闻媒体向广大中小学生、家长及全社会宣传预防溺水工作的知识与技能。中心校要着眼于提高防溺水教育的针对性,科学性与有效性,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各中小学校要开展预防溺水“八个一”活动(即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平台开展一次预防水专题教育,节假日前集中进行一次主题安全教育;布置篇预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业;开展知识竞赛、展版宣传、宣誓签字等一系列“珍爱生命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每周利用升国旗、队、班会开展防溺水随机教育;印发一份《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告家长书》;召开一次家长会建立一项利用微信、校信通、短信等形式的手机提醒制度),并将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纳入课时,真正做到入耳、入脑、入心。强化“六不一会”。(即不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嬉戏;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要求,增强中小学生自我约束能力,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护体系。

(二)危险水域排查整改阶段(6月中旬)

领导小组及防办组织公安、水利等单位会同行政村集中排查所属区域的安全隐患,对所有水库、河流、干渠、沙坑、池塘及所属地方、单位、责任人、安全隐患、设施落实情况,对安全巡查制度落实情况、警示标识设置情况等,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由政法部门协商相关部门,分类进行抄告、督办、限期整改。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照管理权限,落实管理责任。对预防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实行目标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多次发生亡的危险水域周边,设立高危标识或严禁下水等警示性标识,需要增建、加固防护栏,及时建设到位。无防护栏的必须设立警示标识。要配齐专业救生设施成立专业救生队伍,各行政村要添置救生圈、竹杆、绳索等救生物品,用于汛期救援、溺水救生,由安全监管员负责日常保管。在重点水域、河段、干渠、各类水库易下水位置,以及沙坑、池塘等部位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并摆放所需绳索、竹杆等简易救生物品。

(三)重点防控阶段(6-8月份)

由镇综治办牵头相关部门联动,沟通协调工作,科学安排巡查时间、巡查力量,确保重点明确、不留盲点、工作到位,并组织镇干部、包村干部、中小学教师、各行政村、巡河员等开展义务巡查活动,及时发现和劝阻未成年人下水。对学校附近、村庄附近、学生放学回家道路沿线等未成年人喜欢玩耍的水域,有条件的可以安装视频监控和播音设备,重点时段安排专职人量值班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有关安全问题。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落实救援物资,发生溺水事故立即开展救援并及时报告。

四、工作制度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关爱未成年人生命是各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来抓,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强化措施,健全制度,强力实施。

(一)工作台账制度。通过建立台账,做到“三清三明”:一是存在危害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的河渠、堤坝、水库、山塘、池塘、水井、工地水坑等重点水域要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隐患问题明;二是低龄低年级段学生,特别是对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服刑人员、单亲家庭或父母双亡等对象的未成年子女要登记造册或掌握,做到底数清、监护情况明;三是重点水域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安全巡查人员要登记造册,实行定时间、定区域、定任务、定人员,做到底数清、看护责任明。

(二)周报告制度。专项治理期间,各村每周要向镇防溺办报告工作情况(电话:62303991 邮箱:hsjiaoban@163.com  )。各村委也要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负责专项治理期间情况的汇总和上报工作,出现溺亡事故的要第一时间向镇综治办、中心校报告。派出所和中心校要搞好沟通协调,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三)督查制度。镇防办在活动期间对各地进行督查或抽查,重点查四到位情况:一是未成年人防溺安全警示和宣传教育是否到位;二是未成年人在校以及放假期间的管理、监护是否到位;三是水域警示、提示标识标牌设置、危险区段防护设施整改、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是否到位;四是部门职责是否履行,联动是否到位。镇防溺水领导小组对下级对口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奖惩制度。各单位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纳入2019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对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导责任督导和追究。对每起未成年人溺亡事故都要进行责任倒查。凡一次溺亡3人或短时间内连续发生爆亡事故的,要进行挂牌整治,责令限期整改;一次溺亡5人或短时间内连续发生多起亡事故的坚决实施一票否决;对工作不负责任、疏于管理、疏于防范、失职渎职导致发生未成年人溺亡事故的,或者瞒报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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