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71380004/2019-0007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政协提案 | |
发布机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 | 关 键 词:政务,提案,建议提案,答复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6-26 | 发布日期:2019-06-2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王术军委员:
您提出“关于港区主要形象区域禁止或时段限制大货车通行”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市形象涉及一个城市或特定区域的自然地理环境、经济贸易水平、社会安全状况、建筑景观、交通、教育等要素,其中交通是构成印象和感受的一个重要要素,交通公共设施的完善程度和良好的交通秩序,可以为一个城市增光添彩。
您在提案中提到的限制大货车通行,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以下简称航空港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决策是高度一致的。2018年11月,为提升城市形象、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持续改善辖区环境空气质量,缓解交通压力,航空港实验区管委会发布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和货运车辆禁行措施的通告》(郑港〔2018〕227号)(以下简称《通告》),《通告》中要求除确需入区并办理货车通行证的货运车辆外,禁止其他货运车辆在京港澳高速公路以东、太湖路以南、豫州大道以西、南海大道以北的区域通行(不含上述道路及迎宾大道)。
为保障全区企业、居民生产生活,同时对确需入区货运车辆办理通行证进行了详细规定,确定了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公安制证核准路线的快速审批模式,目前已办理通行证2000余份。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为有效落实管控措施,公安机关在《通告》实施后,加大路面警力部署,对违规车辆进行查处。截止2019年3月,已处罚闯禁行交通违法2196起。2019年3月,为提升过境货车管控效能,形成航空港实验区货车禁行区域闭环,合理规划过境车辆绕行线路,打通关键节点,同时利用区域内货车通行证管理,确保入境货车在禁行区域内按照规定路线通行,航空港实验区下发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完善货车禁行区域限行路线方案的通知》(郑港办〔2019〕34号),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加快工程施工进度,完善绕行路线。目前,已形成详细建设方案,项目正在进行立项,预计整体项目2019年8月完成,届时将会进一步提升货车管控措施,合理设置绕行线路,提升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衷心感谢您对航空港实验区交通运输事业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能继续关注航空港实验区,多提宝贵意见建议,共同推动航空港实验区实现高质量发展,为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中原更加出彩作出更大贡献。
2019年6月26日
联系单位:航空港实验区公安分局 邮 编:451162
联 系 人:曹林 联系电话:18638613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