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郑州市2018年规上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郑州市激励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实施方案》(郑政办〔2017〕132号)有关规定,现向区内企业拨付郑州市2018年规上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专项资金。请附件1中涉及的企业按照附件2要求填写收据,并于2019年7月3日下午6:00前将收据送至郑州高新区创新发展局,过期未交收据,将不予受理。工业企业联系人:杨楠楠   联系电话:67991116 (郑州高新区创新发展局隔壁小办公室)服务业企业联系人:姜欣茹 联系电话:67983676(郑州高新区创新发展局大办公室)注意事项:1.公司名称和文件名称不一致的,在交收据的同时,请附“单位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以及新、旧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2.收据务必字迹清晰,反面写的内容不能印到正面,盖出的财务专用章要清晰、完整,日期、收款人(或填票人)也要填写。创新发展局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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