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79456687/2019-00071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境违法处罚 | |
发布机构:中原区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环境保护 | |
文 号:中环监违改字【2019】008号 | 成文日期:2019-06-27 | 发布日期:2019-06-28 |
体 裁:决定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锐扬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任何环评手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该单位行政处罚伍仟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