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荥阳市重点工业企业差异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索 引 号:397863874/2019-0012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荥阳市人民政府关 键 词:通知
文    号:荥政文〔2019〕101号成文日期:2019-06-21发布日期:2019-06-28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荥阳市重点工业企业差异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荥阳市重点工业企业差异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6月21日

 

荥阳市重点工业企业差异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部《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郑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具体要求,基于《中国制造2025》中“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战略研究和规划引导,完善相关支持政策,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的原则,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统筹污染治理与经济发展、社会民生相协调为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目的

通过对重点工业企业差异化管理的实施,积极创建环保领跑者,催生企业主动争优、创优、达优的良好氛围;同时通过绿色诊断,有序科学地引导企业开展深度治理,推进行业绿色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统筹实现环境质量改善、经济健康发展目标。

二、实施范围

1.重点排放企业;

2.荥阳市经济社会综合效益良好的企业;

3.对全市发展影响较大的其他企业;

4.自主申报企业。

三、实施内容

建立争A退B不进C的管理模式,对企业实施动态评级。除红色预警应急响应期间外,在其他实施差异化管理期间,按照本实施方案内所定标准执行。

(一)确定重点行业企业名单,制定预评级标准。2019年6月底前,围绕高污染及社会综合效益良好企业进行筛选,实现高污染企业节能减排、社会综合效益良好企业绿色保产,确定荥阳市实施差异化管理行业企业名单。按照污染排放水平、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生产清洁化水平等要求,制定各行业企业A、B、C三级预评级标准。

(二)开展企业调研,制定企业台账及数据采集清单。2019年7月底前,通过现场调研、部门对接等方式整合企业基本信息、主要原辅料类型及使用量、主要产品及产量、生产工艺、排污环节、污染防治设施及治理工艺、2019年月度季度产值(税收)情况、2018—2019年错峰/应急措施等信息,确定数据采集类型及方式,分行业建立“一企一档”台账。

(三)制定“一企一策”管理方案。2019年7月底前,依据各行业预评级标准,对参与评级的企业进行全面诊断,同时制定“一企一策”管理方案。邀请行业专家、上级部门对各行业企业制定的“一企一策”管理方案进行评审把关,通过评审的予以备案。

(四)构建环境绩效评价体系,搭建荥阳市绿色工业云平台。2019年8 月底前,在厂区重点生产设备及排污环节部署绿色云盒,对企业原辅料消耗、生产工况、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量等生产与排放相关数据进行智能采集,结合企业产值(税收)情况,建立电力、水泥、装备制造、铝加工、铸造、医药(农药)等行业生产和环境绩效评价模型,对企业实施动态评级与全过程监管。并进一步开发信息发布、企业诊断、智改方案等大模块,建成荥阳市绿色工业云平台(一期)。

(五)对企业差异化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调度。2019年8月底—2020年3月底,对企业的生产情况及管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进行线上监管及调度;在常态化监管过程中,每月按环境绩效评价模型对企业进行动态排名,排名结果作为企业升级改造的辅助手段;携带无人机、便携式监测设备等督查辅助设备,不定时到企业现场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每周督查不少于10家,督查到的问题反馈给企业,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并作为下一次督查重点。

企业晋级:企业通过深度治理,确认达到A级规定要求后,可向市重点工业企业差异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验收核查申请。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企业申请后,于5个工作日内,安排专家团队进行现场核查,并结合近期动态监管数据出具核查结论,验收通过后上报市重点工业企业差异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原则上每三个月给予一次申请机会。

企业降级:若出现以下情况,对企业实施降级处理:

(1)红色预警期间,未按要求实施停限产的企业;

(2)重污染应急管控期间(红色除外),出现处理设施、收集装置未开启的违规行为或不稳定运行的情况;

(3)常态化监管中,一个月内累计出现三次以上处理设施、收集装置未开启的违规行为或不稳定运行的情况;

(4)重污染应急管控期间(红色除外),A级企业可正常生产,但排放量不得高于近10天的平均水平。排放量出现不降反升的,上升10%以下,予以警告,1个月内警告两次者实施降级。上升10%以上的直接降级。

企业若存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污染物偷排偷放、省部级通报等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停产整改,取消评级资格,整改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促进工业企业精细化管理,严防“一刀切”,实现双统筹、双促进,切实改善我市空气质量,成立荥阳市重点工业企业差异化管理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邢留印任组长,副市长胡晓林任副组长,市科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发改委、财政局、统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正职和各乡镇、街道行政正职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工信局,蒋绍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强化专项督查。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要持续开展专项督查,利用好“荥阳市绿色工业云平台”,重点检查企业是否符合相应的绩效等级、是否按照“一企一策”方案落实到企业具体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市重点工业企业差异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发现的落实不到位问题移交市生态环境局,同时对落实不到位单位实施降级处理。

(三)落实专项资金。差异化管理平台建设及其他涉及专家评审会、企业调研、企业措施落实督查等费用由市财政承担。监控设备及安装涉及的费用,第一类重点排放企业参照在线监控设备的资金使用方式由企业自主承担;第二类经济社会综合效益良好的企业由市财政承担;第三类对全市发展影响较大的其他企业和第四类自主申报企业按照自主申报的原则由企业自主承担,对直接达到A级或通过深度治理升级为A级的企业,积极争取省、郑州市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财政资金支持。

(四)加强信息公开。市重点工业企业差异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把信息公开作为推动工业企业差异化管理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环保信息强制公开制度,及时回应企业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鼓励有条件的乡镇、企业通过电子显示屏的方式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五)建立专家智库。建立行业专家智库,对各企业深度治理及智能化改造提供技术指导。同时,不定期举办企业深度治理及转型升级沙龙,针对企业生产及管理过程中的问题进行交流与讨论,并制定具体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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