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二七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6月25日
二七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提升我区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食品安全区(市、区)评价标准细则(2018)的通知》(豫政食安办〔2018〕3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把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作为中心任务,注重预防和长效机制建设,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推进食品生产标准化、市场规范化、监管法治化、信用普及化,建立“从农田到餐桌”全覆盖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我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工作,使全区食品安全工作实现责任明确、管理到位,各项工作机制健全,应急管理科学有序、宣传教育深入持久,食品市场规范有序,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到2019年底,确保实现以下控制指标:
(一)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健全。建立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制全面落实;各镇、办及景区管委会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完善,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分工明确。
(二)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完善。快速检测体系建立,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监测计划和信息发布统一有序,检验检测经费得到保障。
(三)食品安全监管有力。各环节监管体系健全,工作到位,农畜产品日常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抽检力度不断加强,将种殖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畜产品全部纳入质量安全检测范围,监督检查覆盖面达100%。
(四)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健全。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完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理保障机制健全;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率和处理率达100%;应急体系延伸到各社区(村)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
(五)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到位。农村餐饮单位、集体食堂、农村家庭宴席、农贸市场监管制度健全,食品流动摊贩和加工小作坊管理规范,偏远乡村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
(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形式多样有效。食品安全宣传科普活动成效显著;校园食品安全教育列入中小学公共安全和健康课程教学内容;群众对食品安全、创建工作的知晓率达到70%以上,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到80%以上。
(七)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基本品种安全得到保障。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影响恶劣食品安全案件发生。
三、工作步骤
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推进工作自2019年6月底开始,至2019年11月结束。
(一)再动员再部署阶段(2019年6月-2019年7月初)。做好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基础准备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和评估细则,明确职责分工,进行任务分解,全面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各镇、办及景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对照目标任务制定本辖区、本行业具体创建工作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7月-2019年8月)。各镇、办及景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对照目标任务,紧盯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突破,特别是对人民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加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全面开展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和逐步推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5S管理、规模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HACCP良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食品流通企业规范管理示范单位评选等工作,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等亮点活动,确保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各项创建指标全面达标,同期,由区食安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对创建工作知晓率及支持率调查。
(三)检查考核阶段(2019年9月-2019年11月)。各镇、办及景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根据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标准及考评细则开展自查自评,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镇、办及景区管委会、各食品安全监管环节创建工作进行初验,查缺补漏、完善资料、整改提高,并上报有针对性的自查自评报告。待市创建办验收合格后,向省食安委申报验收。
四、责任分工
区委组织部:负责对乡镇(街道)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行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一票否决”。
区委宣传部:负责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相关宣传工作;做好创建活动报道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信息发布。
区委政法委:负责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评价内容,所占权重不低于1%;负责协调联系各公安分局。
区委区政府督查局:负责将食品安全纳入区级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权重不低于3%。
区委编办:负责协调解决各乡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编制,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监管机构,落实食品安全工作人员。
区人民法院:负责对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审判指导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涉及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执法工作,依法办理暴力抗法犯罪案件;参与建立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区人民检察院:负责指导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涉及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立案监督、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以及对相关案件审判活动的监督;支持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执法工作,依法办理暴力抗法案件;参与建立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区发改统计局:负责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加强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监督管理。
区教体局:负责配合监管部门对全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开展中小学校食品安全教育工作;落实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区工信局:指导食品行业发展规划,加强对食品行业发展的指导,开展食品行业运行分析;鼓励食品生产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组织生产,推进食品生产企业的信息化建设以及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食品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区科技局:加强资源统筹,针对食品产业发展和安全监管面临的重大问题,开展科技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宣传、科学普及。支持培养企业创新领军人才,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区民政局:加强食品类行业协会管理,促进食品类行业协会信用体系建设。配合有关监管部门做好所属机构(养老院、福利院等)餐饮服务单位监管工作。
区司法局:负责制定全区普及食品安全法律常识规划和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区级各行业、各部门及各镇、办及景区管委会的食品安全法治宣传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筹集创建工作专项资金,为创建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对创建工作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区人社局:负责对食品安全协管人员的协调、招录。
区建设和交通局:负责对各类建筑工地食堂进行规范管理。
区环保局:负责对污染严重耕地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负责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的环保执法;负责对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及其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周边污染源进行监督管理;开展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排污监管。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对流动食品摊贩进行规范管理;负责建立餐饮服务单位每日产生的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处理体系,集中收集处置单位定期向社会公示餐饮服务单位的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量,并积极探索实现资源化利用。
区农工委:负责全区农产品生产环境和种植环节的监管,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制度,加强农产品产地检测,负责果蔬上市前的农药残留检测控制工作;加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开展基地认证和产品认证工作。负责全区规模畜禽养殖场动物防疫工作监督检查;负责畜禽养殖的监督管理以及生猪、牛羊屠宰及动物检疫监管;对全区规模养殖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督检查;负责生鲜乳准运条件的审核及监管。负责果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果品品质的检验检测。负责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整治,监督水产品养殖环节的质量监管;组织建设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加强无公害水产品认定以及无公害水产品的组织认证与管理;组织实施水产动物检验检疫。同时,达到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区)创建标准,探索完善“双安双创”工作机制。
区卫健委:负责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实施紧急医疗救援,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对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加强生活饮用水监管;负责办理全区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健康证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加强品牌建设,开展实际行动,发挥老字号或知名品牌示范带动作用;负责全区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食品企业的核准登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食品广告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用油、肉制品、调味品等28类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包装、容器、工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初审管理工作;负责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小作坊、农村家宴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七市场管理处:负责推进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引导食品经营摊贩逐步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
各公安分局:负责配合各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制止和侦察食品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食品恐怖活动,查处重大食品安全案件。
区社管办:负责网格化管理相关工作。
各镇、办及景区管委会:负责健全本辖区食品安全协调机构,充实人员,完善工作制度,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是深化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的重要途径。各镇、办及景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创建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广泛宣传教育。各镇、办及景区管委会、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年度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向社会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食品消费信心。
(三)严格考核检查。区政府要将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建立定期督促检查制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促进食品安全示范区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高质量、高标准按时完成创建目标任务。
附件:二七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附 件
二七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苏建设 区长
常务副组长:姚志伟 区委副书记、常务副区长
副 组 长:柳建华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董治会 副区长
李 雅 副区长
林 海 区正县级干部、政府党组成员
胡新生 区正县级干部、政府党组成员
安惠萍 区政协副主席
黄卫红 区政府领导干部
王玉卿 区政府领导干部
成 员:牛伟强 区政府办副主任
刘子科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康定银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冯 军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王瑞敏 区委区政府督察局局长
董跃武 区委编办主任
陈 君 区人民法院庭长
张永杰 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
赵恒康 区发改和统计局局长
南中洋 区教体局局长
陈 庆 区工信局局长
田景超 区科技局局长
王 琳 区民政局局长
王国华 区司法局局长
周 彪 区财政局局长
陈卫东 区人社局局长
刘京威 区建设和交通局局长
王磊强 区环保局局长
朱继光 区城管局局长
余 莉 区农工委主任
王章正 区卫健委主任
王丽娜 区商务局局长
孟文建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云鹏 区发改和统计局副局长
周绍斌 二七市场管理处主任
钟行前 嵩山路公安分局政委
徐占钢 解放路公安分局政委
阎永琦 大学路公安分局政委
窦照辉 洁云路公安分局政委
焦许洲 马寨公安分局政委
张 靖 区社管办主任
齐新华 樱桃沟景区管委会主任
禹 欣 侯寨街道筹备组副组长
张 凯 金水源街道筹备组副组长
谢金旺 马寨镇镇长
张 斌 大学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楚振海 五里堡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庆红 福华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牛 真 建中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侯寒松 蜜蜂张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迎春 铭功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巧云 一马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锦勇 解放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乐凤海 德化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冬 淮河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娄 晖 嵩山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积会 长江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璐 京广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魏辉利 人和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成 辉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 翼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 永 区农工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孟文建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成辉、刘永、张翼兼任,人员由相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负责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的组织实施、协调督导、检查考核、新闻宣传、资料整理等工作。各镇、办及景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根据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协作,加强综合整治,消除监管盲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主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