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老旧小区整治提升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 索引号:786213728/2019-0007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 发布机构:二七区人民政府
  • 关键词:政府采购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9-06-28
  • 发布日期:2019-06-28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二七区老旧小区整治提升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郑州市二七区老旧小区整治提升项目 EPC 总承包工程(二次)已由郑州市二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二七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EPC 总承包进行国内第二次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工程名称:郑州市二七区老旧小区整治提升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二次)

    2.2招标人:郑州市二七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3建设地点及规模:二七区境内,总投资约 5.9 亿元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招标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19-145

    2.6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测量、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指导和现场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设施采购安装、施工、交(竣)工验收、协助业主单位办理相关手续、试运行、专业工程及设施移交、移交前维护、工程资料归档等工程内容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2.7总工期:300 日历天;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5个标段;


    办事处

    2019年11.15日之前需建设完工楼院数量(个)

    2020年9.15日之前需建设完工楼院数量(个)

    各标段投资估算

    第一标段

    淮河路

    28

    34

    约1.37亿元

    嵩山路

    2

    2

    第二标段

    建中街

    27

    32

    约1.28亿元

    京广路

    3

    4

    第三标段

    五里堡

    31

    32

    约1.22亿元

    第四标段

    长江路

    4

    6

    约1.15亿元

    大学路

    16

    17

    人和路

    1

    1

    第五标段

    铭功路

    15

    15

    约8200万元

    蜜蜂张

    3

    2

    德化街

    1

    2

    福华街

    12

    8

    注:本次招标投标人可对上述5个施工标段中任意2个标段进行投标,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中标顺序按标段金额由大到小推荐;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0执行政策: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第一至第五标段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联合体投标须各方同时提供)

    3.1.3投标企业须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在报名单位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外的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书(2015年10月11日后到期的的可不提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正在施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投标时项目经理应与报名时的项目经理保持一致,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投标人为其缴纳2018年1月以来连续12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3.1.5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壹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投标人为其缴纳2018年1月以来连续12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3.1.6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不能同时为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投标人为其缴纳2018年1月以来连续12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3.2投标人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6、2017、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企业开户行资信证明)、2018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联合体投标须各方同时提供);

    3.2.2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或在最近三年内(2016年1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合同违约及诉讼败诉的或重大质量、安全问题的(以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如联合体投标须各方同时提供);

    3.2.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范围: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人,个人以身份证号查询自然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范围: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查询企业即可),被列入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内被列入上述两个官方网站因失信的、违法行为的,已经取得中标资格的,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保留对投标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核查的权利,如有不一致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查询为准(如联合体投标须各方同时提供)。

    3.3业绩要求:

    3.3.1施工投标企业业绩:自2016年01月以来具有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小于5000万元的已完工的类似工程业绩(含EPC总承包业绩)不少于1项(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资料)。

    3.3.2施工设计单位自2016年01月以来具有设计已完成的的设计合同金额在100万及以上的类似业绩或单项工程总投资金额不小于5000万元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含EPC总承包业绩)不少于1项(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协议书)。

    3.3.3施工项目经理业绩:自2016年01月以来具有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小于5000万元的已完工的类似工程业绩(含EPC总承包业绩)不少于1项(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资料)。

    3.3.4施工设计负责人业绩:自2016年01月以来具有设计已完成的的设计合同金额在100万及以上的类似业绩或单项工程总投资金额不小于5000万元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含EPC总承包业绩)不少于1项(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协议书)。

    注:各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业绩不可重复。类似业绩是指:房屋建筑、建筑装饰装修、房屋维修改造等类似项目业绩。

    3.5其他要求:

    3.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包括具有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如联合体投标须各方同时提供);

    3.5.2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报名时须持身份证原件现场报名;

    3.5.3本项目第一至第五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须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携带“三、投标人资质要求”中对应资料及以下资料到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向北100米路东中亨大厦七楼705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最近6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法人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及施工技术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书面承诺声明及联合体协议书留原件,其余要求证书、证件及证明均须出示原件,留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4.2其他注意事项:

    (1)联合体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本招标公告要求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2)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2家),且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其中满足设计资质的设计方1家、满足施工资质的施工方1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本项目;

    (3)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外省企业需通过“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投标人(包含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可不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等证照原件,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一体化平台信息查询页及相关证件复印件;

    (4)本次招标所要求的证书、证件均须网上可查,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出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并上报行业监管部门。

    4.3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向北100米路东中亨大厦七楼721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二七区政府采购网》相关媒体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二七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联系人:程先生

    地址:郑州市沁河路

    联系电话:0371-68700760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吴先生

    地址: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向北100米路东中亨大厦七楼

    电话:0371-61311660/13783471576


    附件: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致:(招标人全称)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成员,各方分工如下                  。

    2、联合体由联合体共同授权人员负责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统一汇总并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料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3、投标工作将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各成员均有义务提供足够的资料,以满足本项目招标的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编制、提交并签署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各项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事宜均有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各项要求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者作为其它联合体成员参加本项目投标。

    5、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单位名称)负责提交。

    6、如果本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7、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招标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招标人的一切经济赔偿。

    8、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9、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投标报名时送招标机构一份,随投标文件正本装订一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副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成员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联合投标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签字和盖章确认。

    2.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委托书须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本协议书格式仅供参考,具体内容或格式以联合体成员签订的协议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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