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B211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005253963/2019-0026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人大议案建议
  • 发布机构: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关键词:建议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9-07-01
  • 发布日期:2019-07-01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B211号建议的答复

    杨建敏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在乡村振兴工作中保护利用好传统村落和古民居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推动优秀农耕文化遗产合理适度利用。对于传统村落实施保护、修复,可以开发成为民宿和旅游景点,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工作亮点,促进当地村民就业,增加收入的问题。

    2015年郑州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历史文化风貌特色村和自然生态风貌特色村保护发展的意见》(郑政文〔2015〕153号),同时对两类特色村进行了认定,全市公布了56个特色村,要求在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切实保护好具有丰富历史文化和自然生态风貌的特色村落,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我市美丽乡村建设中要求加大“对传统艺术、地方风俗、人文典故、地域风情等非物质遗产进行保护;对具有独特魅力的建筑文化、农耕文化、水利文化、生态文化、民族文化进行保护等”。

    在郑州市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项目建设中,2015年对新郑市辛店镇人和寨村26户清代民居进行了修缮;荥阳市汜水镇汜水村安澜门的修缮。2016年新密市平陌镇香山村抗日战争指挥部旧址的修缮;登封市卢店镇崔岗村八路军就医院旧址、马金凤故居的修缮;新郑市辛店镇人和寨村古寨墙的修缮。2018年新郑市沂水寨村东西寨门的修缮。通过对这些古建筑和古民居的修缮,它们已成为当地村庄的地标性建筑和亮点,对改善村庄环境和吸引游客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2019年6月14日

     

    联系单位:市农委农村建设处    邮    编:450006

    联 系 人:徐国强              联系电话:67186617

    抄    报:市人大选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办理结果:A  代表满意程度: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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