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MB1679123/2019-0003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政务,通知 | |
文 号:登市监〔2019〕64号 | 成文日期:2019-07-03 | 发布日期:2019-07-03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基层所(分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机构:
现将《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企业“除隐患、保平安、迎国庆”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7月3日
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企业“除隐患、保平安、迎国庆”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工业企业“除隐患、保平安、迎国庆”安全环保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登政办明电〔2019〕67号)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特种设备企业“除隐患、保平安、迎国庆”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下简称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安全、环保的工作要求和批示精神,坚持企业负责、行业监管、属地管理、群众监督,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提升防控安全风险和排查治理隐患水平,坚持问题导向,夯实基础,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推进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提升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能力,从而确保我市特种设备安全平稳运行,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百日攻坚行动顺利进行,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王义民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办公室主任由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海青同志兼任。
三、工作范围和重点
(一)工作范围
全市所有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
(二)工作重点
1.特种设备是否按照规定办理了使用登记。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是否按期进行了检验,定期检验中发现的问题是否进行了及时整改。
2.完善相关制度。查阅相关制度和技术规程。检查是否建立包括安全责任制度、岗位责任制度、隐患排查制度、交接班制度、巡查制度等各项制度,是否按照规定制定了特种设备事故预防措施和事故救援预案,是否建立包括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规程、运行故障处理等在内的各项技术规程。
3.规范安全技术档案。检查档案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各项记录是否齐全,是否能够反映设备得到及时的维护保养,维护保养的时间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未经许可自行安装、修理或改造特种设备的情况。
4.审核人员资格。检查是否按照规定配备了相应的管理和操作人员,管理和操作人员是否按照规定取得市场监管部门发放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作业人员实际操作设备是否与持证的项目和类别相符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及时跟踪,确保整改到位。
5.锅炉的低氮改造、安装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取得相应特种设备许可资质,是否严格履行安装告知手续。
6.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站是否具有许可资质以及充装人员资格情况,气瓶充装站是否违规充装报废气瓶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自有产权气瓶是否加装智能角阀,是否存在以车代站等非法充装现象。
7.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是否存在主蒸汽母管超期未检、制造监检不落实、安装施工分包混乱等突出问题。
8.蒸压釜是否装配备安全联锁装置,检查是否具备快开门达到预定关闭位置方能升压运行和蒸压釜内部压力完全释放后方能打开快开门的二项基本功能,对没有装配安全联锁装置的蒸压釜,应责令立即装配安全联锁装置;对安全联锁装置失效、功能不全的蒸压釜,要责令立即停止使用。
9.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架空索道要重点检查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岗位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有无设备超期未检情况,安全隐患是否整改到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10.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是否存在出租、使用未经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未进行维护保养、未整改隐患继续使用的场(厂)内车辆;是否使用无证人员操作;是否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11.电梯是否按时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电梯层门、制动器和自动扶梯附加制动器等部件是否失效;未确定管理责任人的电梯是否已投入使用。电梯维保推行无纸化工作是否落实到位。
四、检查方式
此次攻坚行动以相关企业、单位自查为主,各市场监管所(分局)监督检查的工作方式进行。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突击检查、交叉检查、重大隐患报告政府挂牌督办等方式开展工作。
(一)自查
各特种设备企业要立即开展全面细致的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对照相关规定,落实好自查项目和内容。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工作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并对本单位相关安全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二)监督检查
各市场监管所(分局)要督促辖区内特种设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并对重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要把日常监管和本次排查密切结合起来,抓住重点,务求实效。
五、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7月15日)
各市场监管所(分局)要根据本辖区特种设备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排查措施,进行安排部署、动员发动;制定执法检查计划,确定执法检查重点企业名单;对已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梳理,列出清单;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二)集中排查整治和监管执法阶段(7月16日至8月31日)
1.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组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自查,落实七查七看要求:查工作部署,看是否制定实施方案并贯彻落实;查履职尽责,看各级管理人员和各岗位是否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整治责任;查隐患整改,看已发现的隐患是否进行整改,或按五落实要求制定整改计划;查建章立制,看是否建立健全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查制度执行,看是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制度;查隐患上报,看是否按规定要求向有关部门如实上报隐患;查隐患台账,看是否建立日常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帐并及时更新完善。
2.各市场监管所(分局)在特种设备企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要对本辖区内的特种设备重点企业实施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和盲区。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逐项进行登记、编号,建立隐患台帐或数据库。对马上能够整改的,要督促相关特种设备企业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指导并督促相关特种设备企业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资金,强化整改责任,并督促相关特种设备企业实行有效监控,完善应急措施。对限期整改的隐患,要实行分级监督,落实监管责任;严格跟踪监督,实行隐患整改确认和销号制度。重大事故隐患以及相关单位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要及时上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
(三)总结提升阶段(9月1日-9月30日)
要及时归纳提炼隐患排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着力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市场监管所(分局)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和合作,加强联合监管、联合检查、联合执法,督促相关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要充分借鉴和发扬以往隐患整治的好经验、好做法,针对本辖区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要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推动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明确责任,周密部署
各市场监管所(分局)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集中力量开展监督检查,要将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当地政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排查。
(三)创新方法,务求实效
各市场监管所(分局)在隐患排查中要坚持做到“六结合”:监督检查与企业自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查资料与查现场相结合、常规检查与技术检查相结合、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确保隐患排查深入具体,隐患排查全覆盖,整改消除无漏洞。
(四)畅通信息,及时总结
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实行周报告制度,各市场监管所(分局)每周一上午10时前上报一周工作进展情况,每月上报不少于4条工作信息。集中排查整治和监管执法阶段要同时上报一周隐患排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9月30日中午12时前报送本单位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总结到特种设备科刘贺内网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