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264958/2019-00130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 |
发布机构:登封市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环境保护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7-04 | 发布日期:2019-07-0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服务科。公示期为2019年7月4日-2019年7月9 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登封市宏昌水泥有限公司 | 日产4500吨/天熟料生产线窑尾烟气湿法脱硫项目 | 登封市送表矿区管委会东送表村登封市宏昌水泥有限公司院内 | 河南泓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登封市宏昌水泥有限公司计划对4500t/d熟料生产线开展水泥窑系统窑尾废气脱硫改造,改造项目采用石灰石—石膏脱硫法,改造后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按小于35 mg/m3设计。本技改工程湿法脱硫系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烟气系统,SO2吸收系统,石灰石粉输送、石灰石浆液制备系统,工艺水系统,石膏脱水系统,浆液排空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等。 项目建成后工程技术人员不再新增。本次技改工程建成后全厂原辅材料用量、生产工艺、生产内容、生产规模等均不改变,不新增大气污染物。 | 1、废气:本次技改工程建成后全厂原辅材料用量、生产工艺、生产内容、生产规模等均不改变,不新增大气污染物。技改工程为新增一套石灰石—石膏脱硫工艺,建成后,全厂二氧化硫总量减少。 2、废水:本次技改项目工作人员由现有员工调配,不新增职工,因此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产生于脱硫岛场地冲洗排放的废水,所有浆液输送设备、输送管路、贮存箱的冲洗和脱硫系统辅助机械冷却、密封排放的废水,以及石膏脱水滤液废水。脱硫废水全部由管道收集进入积水坑中,定期返回吸收塔/石灰石浆液箱中循环使用,不外排,因此不新增废水总量指标。 3、噪声:本次技改工程噪声源主要为新增脱硫系统内水泵、给料机、罗茨风机、脱水机等设备。新增设备应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4、固废:本次技改工程脱硫石膏全部进入脱硫系统设置的收集池收集,定期用铲车铲去现有厂区水泥石膏堆场,与外购石膏一起通过入料皮带输送入水泥磨中使用。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登封市环保局行政服务科 联系电话:62856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