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508X/2019-0008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中牟县水务局 | 关 键 词:公示,公报公示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7-08 | 发布日期:2019-07-0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要求,现将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杨书立 中牟县政府党组成员
联系电话:13703938386
职责:中牟县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杜西山 中牟县水利局党组副书记
联系电话:18530909566
职责:作为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职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