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杰、吴宏伟、高建森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我市冬季取‘双替代’配套政策”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双替代”工作完成情况
电代煤、气代煤是国家和省推进清洁取暖的决策部署,是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举措。按照省、市电代煤、气代煤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委高度重视,积极研究推进,根据居民自愿申请情况对“双替代”用户进行改造,2017-2018年共完成“双替代”居民改造225188户(不含巩义市)。具体情况为:2017年完成改造100251户, 2018年居民住宅“双替代”完成124937户。按照《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及十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郑办〔2018〕8号)要求,我市已全面完成居民住宅“双替代”工作。
二、配套资金补贴政策
为了鼓励和引导居民的积极性,我市先后研究制定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散煤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6〕166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散煤治理工 作的通知》(郑政办〔2017〕4号),对电代煤、气代煤改造的用户给予设备购置最高3500元的补贴;给予“气代煤”居民户采暖用气1元/立方米的气价补贴,每户每个采暖季最高补贴气量600立方米;给予“电代煤”居民户采暖期用电0.2元/千瓦时补贴,每户最高补贴电量3000千瓦时,并执行省内统一的居民峰谷分时电价及阶梯电价政策。
三、下步工作
1.制定实施方案。按照省、市清洁取暖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任务要求,我委研究制定了《郑州市2019年清洁取暖专项行动方案》、《关于加快推进2019年清洁取暖工作的通知》,并以市攻坚办文件印发执行,对2019年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倒排工期、明确时间节点及责任分工。
2.稳步推进可再生能源供暖工程。结合我市地区资源禀赋,合理选择可再生能源应用形式,选择地热能、再生水、空气能等资源较为富集的地区,形成可再生能源集中连片推广应用。将地热供暖纳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范围,统一规划,有序开发,积极推进地热供暖;同时,结合垃圾焚烧厂和污水处理厂的分布情况,加快周边非集中供暖区域垃圾焚烧和再生水供热发展;在集中供热难以覆盖的区域或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乡镇和新型农村社区,重点发展空气源热泵供暖。
3.推进多能互补综合利用项目示范。按照不同资源条件和用能对象,通过利用空气源热泵 太阳能供暖、污水源热泵 浅层地热、可再生能源 天然气调峰等多能互补形式,缓解能源供需矛盾,进一步提升供热能力,不断提高区域集中供热面积。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帮助和支持,殷切的希望你们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关注我市能源建设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争取为郑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