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中牟县“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772164910/2019-00120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信息/安全生产综合管理
  • 发布机构:中牟县应急管理局
  • 关键词:安全生产
  • 文号:牟安委〔2019〕11号
  • 成文日期:2019-07-08
  • 发布日期:2019-07-08
  • 体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中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中牟县“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中牟县“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7月8日

     

    中牟县“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

    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刻汲取“3.21 江苏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天嘉宜化工  有限公司化学储罐爆炸事故”和“3.22 湖南常长高速大巴车起  火燃烧事故”教训,巩固全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成果,全面推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郑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市“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郑安委〔2019〕1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安委会决定自2019年 7月到 2019年10月在全县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

    攻坚行动(以下简称“攻坚行动”)。特制订本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以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为目标,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为抓手,深刻吸取全国其他地方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责任,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实行“四个一律”,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我县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攻坚行动范围和重点

    从严从细组织实施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全面防范  各类安全风险,持续对全县所有辖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危险场所、所有从业岗位开展全覆盖式排查。重点对存在风险隐患较多的、事故易发多发的、有可能造成群死  群伤和重大社会影响的行业、领域、场所开展排查整治,主要包  括:

    (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

    1.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逐个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2.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动火、车辆出入、检维修等作业环节和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情况;

    3.《河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完成情况,逐项对表交账;

    4.对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逐个进行审查,未进入化工园区、未达到准入标准的一律不予审批;

    5.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及落实情况;

    6.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已过期,未及时办理换证手续仍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情况;

    7.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相关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8.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危险化学品及重大危险源评价、辨识、备案、监控情况;

     

    9.涉及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情况;

    (二)消防领域

    1.扎实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商场市场、批发市场、人员仓储混合居住等“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养老院、群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冷冻食品生产加工储存企业和校外培训机构等 13类场所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城市大型综合体整治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情况;  

    3.完成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一律重新进行整治。

    (三)人员密集场所和旅游景点

    1.旅游景点、宗教活动场所、文体活动场所建立人流量监测预警机制情况;

    2.车站、商贸流通和服务企业、旅游景点、医院、学校、养老院、文体娱乐活动场所、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设施的安全风险防范、隐患排查制度和应急管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3.大型群众性活动审批、制定安保方案和预案情况;

    4.商贸流通和服务企业、占道经营场所防火、防人员踩踏、  燃气液化气使用安全和交通安全情况;

    5.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6.暑期、汛期、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和重大活动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暴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和各类自然灾害的防范应对情况。

    (四)道路交通运输领域

    1.严查运输车辆超速、超限和超载,货车非法改装、运营情况;

    2.“两客一危一货”车辆安全管理以及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3.严查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涉牌涉证等违规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4.国省道、工业园区、厂区外道路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经常聚集或拥堵路段区域、与普通车辆混杂聚集、有易燃易爆风险等路段区域安全隐患排查,落实事故防范措施情况;

    5.公路隧道、桥梁、急弯陡坡以及其他事故易发、多发、频发路段安全隐患治理情况;

    6.桥隧以及团雾、极端天气条件下的交通安全管控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五)住房城乡建设领域

    1.未办理施工许可等手续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涉及改动承重柱、梁、墙的装饰装修工程;

    2.私搭乱建的建筑与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的工程;

    3.施工现场的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4.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5.城镇燃气、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供热、桥梁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以及城镇危旧房屋使用等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

    6.地下暗挖工程、地下管网施工等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落实情况,对工程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防护情况;

    7.室内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中进行焊接等明火作业、动火审批管理情况,油漆、稀料、木材、保温材料等易燃材料的保管和使用情况,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等排查情况;

    8.农村自建房安全监管情况。

    (六)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

    1.扎实开展涉氨制冷、涉爆粉尘、煤气生产储运、有限空间作业等企业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

    2.动火、抽堵盲板等高危作业以及检维修和外委施工队伍管理情况;

    3.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检修环节安全,特别是煤气柜、加压混合站、煤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加热炉、烘烤器等安全情况;

    4.涉氨制冷企业、生猪屠宰企业、快速冻结装置和液氨储罐等安全情况;

    5.有限空间作业台账建立、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作业审批制  度落实等情况。

    (七)防汛抗旱和地质灾害防治

    1.强化重点区域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做好应急值守、会商研判、指挥调度等工作,全力防范灾害发生;

    2.完善应急预案,制定地质灾害威胁区域以及城市棚户低洼区、蓄滞洪区等区域人员转移避险安置方案,紧急情况下及时组织人员撤离;

    3.加强对洪涝、干旱易发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防范措施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处置;

    4.落实防灾减灾救灾物资和抢险救援队伍,保障应急抢险救援救灾需要;

    5.加大防洪防旱、地质灾害、城市排涝等工程和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力度,提升自然灾害防御能力;

    6.开展河道、水渠、水库、坑塘等水域水情普查,建立健全危险水域安全管控机制,做好汛期暑期防溺水工作。

    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油气长输管线、渔业船舶、粮食  和物资储备、森林防火、水利工程、电力设施、市政工程、城镇燃气和农村“气代煤”“电代煤”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也要根据本次“攻坚行动”总体要求,制定专项方案,全面抓好落实。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此次“攻坚行动”由县安委会办公室统一协调,各乡镇(街道)、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组织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7月中旬)。主要工作任务:

    1.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分别制定“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详细安排部署,广泛进行动员。

    2.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制定执法检查计划,确定执法检查重点企业名单,畅通群众举报电话。

    3.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对已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梳理,列出清单。

    4.按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能分别明确“攻坚行动”分包联系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5.新闻媒体要广泛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

    (二)集中排查整治和监管执法阶段(2019年7月中旬至2019年10月中旬)。主要工作任务:

    1.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开展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围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开展集中执法检查。主要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否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与实际执行是否存在“两张皮”问题、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和各岗位是否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整治责任,重点打击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双重预防体系“不落地”、现场管理混乱、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问题。

    2.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对“攻坚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3.县安委会各副主任、县政府14个安全生产综合督导组要不定期开展暗查暗访,各乡镇(街道)、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也要组织督促检查和暗查暗访,全面推动“攻坚行动”各项工作落实。

    4.县安委会将对开展“攻坚行动”工作不力的人员实施责任追究,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重大问题隐患、责任追究、事故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曝光。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9年10月中旬至10月底)。主要工作任务:

    1.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对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分析总结,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2.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建立档案,限期整改到位。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加强“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务实戒虚,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强化问责,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二)层层压实包联责任。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原则,落实“攻坚行动”领导分包联系责任,县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暗查暗访或督促检查1次,其他负责人不少于2次。所有重点高危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由所在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分包联系负责。其他企业由所在乡镇(街道)明确分包联系责任人,实现隐患排查整治分包联系全覆盖。

    (三)强化安全监管责任。要把落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部  门监管责任始终贯穿在“攻坚行动”全过程。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和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认真制定排查整治工  作方案,按照监管责任清单,逐项明确排查整治重点内容和工作  措施。要根据监管职责,逐级建立涵盖本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  单位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

    (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八查  八看”的要求,对包括生产作业环境、生产工艺、安全设施设备、  安全管理制度和所有岗位、所有风险管控措施等进行全面自查自  纠;企业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一线员工进行随机考试,对  不知道其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不落实安全责任的,一律按照重大  隐患对待;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给  予行政处罚,对重大隐患一律挂牌督办,督促企业立行立改,不  能保证安全的生产企业,坚决停产整改,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五)加强综合惩戒惩治。加大警示约谈、上限处罚、公开曝光力度,绝不姑息迁就、手下留情、心慈手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强化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提高企业违法成本。执法人员因执法检查不严格、不认真,或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未依法采取相应执法措施、降低执法标准,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在“攻坚行动”中发现的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要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处理,依法惩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

    (六)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要把“攻坚行动”推进与危险化学品专项巡查、“四大攻坚”行动中发现问题的整改结合起来,与年度执法计划的落实对接起来,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各项专项整治和综合整治,以及年度各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统一起来,统筹抓好工作落实。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对检查排查出的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做到“五落实”,整改完成后及时销号并上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七)严格安全责任追究。依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  《郑州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  “攻坚行动”中发现的隐患按照严重程度、整改情况,追究相关  企业及责任人的责任。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力的单位及责任人,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因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据事故原因和性质,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对责任不落实、监督检查不到位、隐患整改力度不大的单位及责任人,要采取警示约谈、通报批评、挂牌督办等措施;凡是符合“一票否决”情形的,严格实施“一票否决”。

    (八)做好信息和统计报送工作。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做好此次“攻坚行动”的信息和统计报送工作:

    1.7月15日前报送本次“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2.每月20 日前报送当月工作进展情况和《“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攻坚行动进展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

    3.每周报送工作信息,及时反映主要做法、工作进展和发现的突出问题。

    联系人:韩梦珂               联系电话:62126288

    地址:县文化活动中心725室   邮箱:zmxawb@163.com

     

    附件:“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攻坚行动进展情况

    汇总表

     

    附件

    “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攻坚行动进展情况汇总表

    填报日期(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

       

    检查

    企业

    数量

    (家/次)

       

    排查治理隐患

       

    行政处罚数量

       

    公开曝光

       

    问责单位和个人

       

    一般隐患

       

    重大隐患

       

       

    关闭取缔

       

    停产整顿

       

    暂扣

    吊销

    证照

       

    处罚

    罚款

       

    移送

    司法

    机关

       

    曝光

       

    联合

    惩戒

    失信

    企业

       

    约谈

       

    通报

       

    下达

    整改令

       

    党政纪处分人员

       

       

       

       

       

    (项)

       

    (项)

       

    (项)

       

    (项)

       

    (%)

       

    (家)

       

    (家)

       

    (家)

       

    (万元)

       

    (个)

       

    (次)

       

    (家)

       

    (个)

       

    (个)

       

    (个)

       

    (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分管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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