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83492/2019-00265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政策法规/政策解读 | |
发布机构:郑州市上街区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 | 关 键 词:住房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7-09 | 发布日期:2019-07-0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规定,本单位制定了《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
为规范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办法。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程序
(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原则
(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助标准
(五)被征收人按期搬迁的奖励标准
(六)文件实施期限
三、文件的主要依据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
(二)《河南省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的通知》豫政〔2012〕39号
(三)《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征收补偿的实施意见》郑政文〔2014〕191号
四、文件执行范围及期限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适用范围郑州市上街区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项目。本暂行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原已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按原规定执行。
五、文件的政策解读机关
本办法由郑州市上街区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负责解释,联系人:王子豪,联系电话:68922361。
郑州市上街区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