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环境卫生管理及道路绿篱管养工作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397863874/2019-0013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荥阳市人民政府关 键 词:通知
文    号:荥政文〔2019〕111号成文日期:2019-07-09发布日期:2019-07-15
体    裁:意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环境卫生管理及道路绿篱管养工作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创新城市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效能,巩固、扩大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市区道路、公厕、垃圾中转站等环境卫生管理和道路绿篱管养工作实行市场化运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区域范围

(一)东至郑州绕城高速,西至荥密路(不含荥密路),南至中原路(含中原路),北至科学大道(不含科学大道);

(二)塔山南路〔原荥丁路(中原路至马米线)〕;

(三)豫龙镇部分道路(见附件1);

(四)郑州荥阳健康园区部分道路(见附件2)。

二、服务内容及标准

(一)服务内容

1.所有道路的清扫保洁与管理。包括:道路快车道、慢车道、人行道和市区背街小巷(主要指道路两端通透、具备公共通行条件)的清扫保洁、冲洗和喷雾降尘;

2.所有道路沿街果皮箱(含垃圾桶)的清掏、擦拭及沿街小广告的清理;

3.市区道路护栏的清洗;

4.市区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处置;

5.市区垃圾中转站的卫生管理与维修、维护;

6.公厕的管理与维护。包括:纳入环卫管理的公厕日常卫生管理、维修与维护及免费为市民提供的公厕用手纸、擦手纸、洗手液的日常保障工作;

7.道路绿篱的管养。包括:道路中间绿化隔离带、两侧绿化带的保洁、养护、修剪、灌溉及行道树的管理、养护和病虫害防治;

8.对重大迎检活动、防尘应急、垃圾电厂排队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雨季防汛、冬季除雪保通等工作。

(二)服务质量标准

由市城市管理局按照荥阳市城市精细化管理、“路长制”及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要求,参照荥阳市“四城联创”考核标准,制定不同区域的作业标准和考核办法,全面提升市区环境质量。

三、市场化运作监督考核

市城市管理局和涉及乡镇、街道负责对市场化运作中标企业服务企业(以下简称服务企业)进行督导、督查及考核评比工作;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企业服务质量定期进行综合评定。

四、具体工作

(一)职责移交。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原由城市管理局环卫、园林部门负责的市区无物业小区、背街小巷(楼院内不具备两端通透条件的巷道)和城中村的清扫保洁、绿化管理工作不参与本次市场化,移交至各街道负责管理。各街道要切实与市城市管理局做好对接,确保移交工作全覆盖、无遗漏。

(二)资金安排。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市区现有环卫作业及绿篱管养面积和环卫、园林设施(设备)数量、服务等测算工作;需市财政承担的费用,由市财政部门负责做好相应的资金预算和保障工作。

(三)设施(设备)移交。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对现有环卫、园林设施(设备)登记造册,市国资部门牵头对需移交的环卫(车辆)进行评估,原则上由服务企业以评估价购买,避免国有资产闲置和浪费。公厕、垃圾中转站需要维护使用的,交由服务企业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行。

(四)招标标准。市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招投标工作。要严格按照采购政策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实力强、信誉高,能够提供环卫、园林作业“一站式”服务,具有一定品牌影响力,并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负责市区道路、绿篱保洁、管养和生活垃圾清运等工作。服务企业应具有充足的应急处置工作经验和环卫、园林服务专业能力及经验丰富稳定的管理团队。

五、服务质量监管

(一)充分利用数字化管理信息平台和12319公众监督热线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通过数字化信息监控系统加强对服务企业环卫、园林作业质量的监管。

(二)全面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每半年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部分社会团体对服务企业进行监督考核。

(三)依据《荥阳市市区环卫作业市场化管理工作监督考核实施办法》、《荥阳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市场化管护绿地监管考评办法》、《荥阳市生态廊道绿化管理处市场化管护绿地养护管理考核标准》,由市城市管理局根据相关部门考核成绩向服务企业核拨当月考核资金。

(四)引入服务企业评定退出机制。一是由市城市管理局邀请社会评估机构对服务企业开展年度综合评定,评定不合格的,直接清算退出;二是涉及乡镇、街道根据考核情况,对服务质量不合格的服务企业提出退出意见,由城市管理局组织进行综合评定,对评定为不合格的服务企业及时清算退出;转由其他标段管理或重新招标服务企业。

 

附件:1.荥阳市建成区豫龙镇辖区移交道路

   2.郑州荥阳健康园区管委会移交道路

 

 

 

       2019年7月9日

 

 

 

附件1

 

荥阳市建成区豫龙镇辖区移交道路 

 

1.桃贾路(康泰路至科学大道)

2.商隐路(高铁路至康泰路)

3.牡丹路(中原路至荥运路)

4.织机路(高铁路至郑上路)

5.紫荆路(索河路至合欢街)

6.飞龙路(建设路至科学大道)

7.五一街(康泰路至合欢街)

8.荥泽大道(高铁站至中原路)

9.杜鹃路(站前路至中原路)

10.棋源路(郑西路至中原路;荥运路至禹锡路;建设路至科学大道)

11.三公路(中原路至荥运路)

12.京城路(中原路至豫德隆)

13.站前路(桃贾路至飞龙路)

14.郑西路(杜鹃西路至京城路)

15.泽众路(桃贾路至工业南路)

16.荥运路(桃贾路至织机路)

17.禹锡南二路(织机路至飞龙路)

18.禹锡南一路(商隐路至织机路)

19.310国道(中原区界至京城办交界)

20.文博(荥泽)路(桃贾路至织机路)

21.演武路(织机路至徐寨自然沟)

22.汜河路(荥泽大道至徐寨自然沟)

23.合欢路(荥泽大道至紫荆路)

24.亚晨路(焦寨村西至任须干沟)

 

 

附件2

 

郑州荥阳健康园区管委会移交道路

1.京城南路(中原西路至陇海西路)

2.荥泽大道(高铁路至陇海西路)

3.悦来西路(京城南路至飞龙路)

4.高铁路(京城南路至织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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