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326840448/2019-0023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清河办事处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7-11 | 发布日期:2019-07-1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清河办事处辖区内违反大气污染的企业,办事处党工委高度重视,为有力抓好辖区建筑施工单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贯彻落实,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2019年7月11日清河办事处对辖区违反大气污染管理企业(中电建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会议上,办事处宋保林主任分析了本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针对中电建公司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一是企业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建设施工单位扬尘治理八个百分百,严格按照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规范化管理。二是积极开展企业环境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要对环境风险区域要进行逐一排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强化重点区域的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区域和周边环境的生态安全。三是细化环境管理工作职责,做到日常环境管理工作程序化,强化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并加强施工人员环保业务培训,提高环保意识,共同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随后,(中电建公司)相关负责人写了相关保证书,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思,表示要把握制度标杆,直击问题关键,理清责任链条,确保将各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