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85569182/2019-0053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 | 关 键 词:综合,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7-15 | 发布日期:2019-07-15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9-07-15 | 废止日期 |
一、采购项目名称:中共河南省委党校1号3号餐厅冷库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HC-ZZZB-2019-010
三、项目预算金额:129177.09元(投标最高限价同项目预算金额)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五、项目基本情况
1.本项目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供货及安装期: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
3.采购范围:1号3号餐厅冷库工程
4.质量要求:合格
5.交货地点:中共河南省委党校
6.质保期:1年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内须有机电设备或制冷设备的生产或销售等相关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为新成立企业,以实际情况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和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费清单(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响应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了有效的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次项目(将查询网页打印件附入投标文件内)。
3.供应商如果是生产厂家需提供制售后服务承诺函,供应商如果是供应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生产厂家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时间:2019年7月15日9时00分至2019年7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与德厚街交叉口行署国际广场C座4楼招标部。
3.方式:报名合格后现场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证书或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及“2.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示材料复印件。以上证件审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由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追究其责任。
4.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7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与德厚街交叉口行署国际广场C座4楼多功能厅。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7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与德厚街交叉口行署国际广场C座4楼多功能厅。
十、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共河南省委党校
联系人:赵先生
地址:郑州市郑开大道京港澳高速出入口东1000米路北,河南省委党校新校区
联系电话:0371-69686137
2.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与德厚街交叉口行署国际广场C座4楼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71-68080189
发布人:韩禹
发布时间: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