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77955551/2016-00023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中牟县供销合作社 | 关 键 词:组织,机构,下设机构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7-15 | 发布日期:2019-07-1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 负责做好行政事务性工作,保证为领导工作搞好服务;
2. 负责做好来访人员及对外联络的服务工作,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为社领导及时提供有用信息及建议;
3. 按照领导要求,负责做好内外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协助领导贯彻落实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4. 负责做好文件、公文、函件的接收、登记、保密、传递、保管、督办和文书归档工作;
5. 负责县社系统党建工作;
6. 负责做好印章管理、车辆管理工作;
7. 负责做好各种报告、文件的打印、复印工作;
8. 负责做好信息宣传工作;
9. 负责收集、汇总各类信息,及时为社领导提供参考性材料;
10. 完成社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