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登封市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3449/2019-00103主题分类:工业、交通/公路/业务信息/路政管理
发布机构:登封市人民政府关 键 词: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文    号:登政办〔2019〕38号成文日期:2019-07-08发布日期:2019-07-16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登封市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登封市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7月8日                             


登封市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国省道路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加大公路养护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力度,完善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机制,推进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实现长效管理,不断提升我市公路路域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市国省道路、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公路通行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综合治理、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制度化、精细化、常态化的公路“路长制”管理机制,不断巩固和提升我市“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成果,提供更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美观的公路交通环境,有效推进精准脱贫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

三、“路长制”设置

公路“路长制”是路段管理人员在路长的统一领导下,对责任路段的公路(含隧道、桥梁)、附属设施、路容路貌、交通秩序、绿化和环境卫生等,按照“四好农村路”建设要求实施全面综合管理的制度。

四、目标任务

(一)“路长”设置全覆盖。全面落实公路“路长制”,在国省干线公路设立“四级路长制”,由市分管领导担任总路长,交通运输部门班子成员按区片划分作为一级路长,各乡镇(区、办)政府负责人作为二级路长,各村组负责人作为三级路长;在农村公路设立“五级路长制”,由市级领导担任县级路长,各乡镇(区、办)政府负责人作为乡镇路长,各村组负责人作为村级路长,交通运输部门相关负责人作为巡查路长,各乡镇(区、办)公安部门负责人作为警务路长;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管理体系。

(二)治理任务全覆盖。实现道路无明显垃圾、无乱采乱挖、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放、无黑臭河垃圾河、无违法广告和非公路标志、无绿化缺失、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的物体、无路基路肩边坡非绿化种植物、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现象,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道路扬尘得到有效控制。

(三)联系部门全覆盖。市直各相关部门以联系乡镇(区、办)为原则,确定结对共建道路。各部门各司其责,协调联动,全面参与,配合乡镇(区、办)共同推动道路环境的提升。

具体各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1. 市公安局:负责打击涉嫌公路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公路行车秩序管理,重点整治超载、超速、逆行等违法行为,查处车窗抛物和货运车辆抛、洒、滴、漏等行为。

2. 市财政局: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公路“路长制”工作开展和公路环境综合治理。

3.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公路、交通部门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建设行为实施监督,加大对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严格控制公路两侧建设行为和村民建房的用地审批;对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擅自挖沙取石采矿行为进行查处,组织对已关闭矿山形成的高陡边坡、裸露山地进行恢复治理;加强途经城乡规划区路段公路两侧规划建设管理,对于公路改扩建、沿线环境整治和隐患治理等建设项目开设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流程。

4. 市交通运输局:加强国省道路、农村公路的硬化美化,做好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维修、水毁修复以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和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治理,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协调相关部门及乡镇(区、办)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城乡结合部等重点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集中整治。

5. 市林业局:加强公路两侧林地管理和日常巡查,对乱砍滥伐林木、未批先占林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督促、指导各绿化主体责任单位对公路沿线绿化进行查漏补缺,宜种尽种,提高绿化体量和绿化效果,达到美化和景观化的要求。

6. 市水利局:加强公路沿线防洪体系建设,提高公路两侧区域的防洪标准,保障公路桥梁安全;鼓励对公路沿线山塘水库河渠进行生态治理,融合公路沿线生态环境;努力做好公路沿线绿化带灌溉水源的保障。

7. 市文化和旅游局:统一设计、规范设置公路旅游标识标牌;结合实际在公路沿线设置旅游服务设施。

8. 管线单位:管线单位(电信、移动、联通、电力、地方电力、广电、国防光缆、自来水、热力、燃气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事先报公路管理部门审批;新增管线一律由一家单位统一承建、统一管理,实现资源共享,避免出现多家单位反复开挖现象。

五、责任落实

(一)县级“路长”统筹引领、全面部署。负责统筹管辖路段环境治理工作,牵头管辖路段省、市督查问题整改推进情况,定期开展巡查;召开季度工作例会,协调解决重点问题,督促乡(镇)、区、街道办事处路长履职;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项目推进速度滞后的乡(镇)、区、街道办事处进行约谈。

(二)乡镇“路长”贯彻落实、全面推进。负责制定管辖路段年度治理计划,协调跨乡镇、跨村道路“路长制”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妥善解决;协调处理村级路长、巡查路长、警务路长反映的问题,督促检查路段治理进展及村级路长、巡查路长、警务路长履职;每月召开一次村级路长、巡查路长、警务路长工作例会,听取工作汇报,解决存在问题,开展工作部署;完成县级“路长”部署、交办、督办的各项任务,定期向县级路长汇报履职情况。

(三)村级“路长”应急突发、及时处置。负责管辖路段环境治理,开展路段长效管理和日常监管,落实管辖路段保洁员、网格化监管员;负责定期向乡镇路长汇报路段治理工作进展,落实乡镇路长部署、交办、督办的各项任务;巡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发现重大问题的,要第一时间向乡镇路长汇报或联系有关部门查处。

(四)巡查“路长”定期排查、不留死角。负责对责任路段进行每周二次的定期巡查,及时妥善处理发现问题;督促检查公路治理进展,发现重大问题的,及时反馈乡镇路长协调处理。

(五)警务“路长”严格查处、全程跟进。负责保障管辖区域路段年度治理目标任务的有效推进;配合乡镇(区、办)落实各项整治任务;制定应急预案,建立防控体系,确保平安稳定。

六、严格考核

(一)成立组织强领导。成立市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交通工作的副市长和其他市领导任副组长,市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水利局、文化和旅游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各乡镇(区、办)行政正职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吴建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区、办)也要成立相应的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机构。

(二)明确责任强督查。进一步强化部门行业主管职能,加强对公路“路长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市公路“路长制”办公室牵头负责全市国省道路和农村公路的督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国省道路和县级道路的督查,乡村级道路由各乡镇(区、办)制定办法并组织督查考核。

(三)突出重点强考核。制定市公路“路长制”五长共建道路考核管理办法,突出制度建设、工作台账、长效管理、督查整改、项目推进6个重点,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强化奖惩促落实。推行联系部门与路长单位绑定考核,路长单位履职情况作为乡镇(区、办)及部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考核不合格、涉路问题被媒体曝光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因履职不到位或失职渎职导致重大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乡村道“路长制”实施方案,由各乡镇(区、办)按照本方案,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

 

附件:1. 登封市乡镇公路路长制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2. 登封市公路路长制五长共建国省道老编号一览表

        3. 登封市公路路长制五长共建县道新编号一览表

 

附件
  • 1. 登封市乡镇公路路长制工作考核评分标准.doc
  • 2. 登封市公路路长制五长共建国省道老编号一览表.xls
  • 3. 登封市公路路长制五长共建县道新编号一览表.xls
  •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