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市场发展中心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190193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416050255/2019-0000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郑州市市场发展局
  • 关键词:政务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9-07-17
  • 发布日期:2019-07-17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市场发展中心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190193号提案的答复

    关国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治理违规违建市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部署,我市于2012年启动中心城区市场外迁工作,在2012—2018六年间共开展两轮市场外迁,在市场外迁的过程中,一些不符合布局规划、违规乱建的市场,趁市场外迁之机疯狂建设和招商。这些违规市场,利用其区位好、成本低等方面的优势,对正规市场的投资经营者进行恶性竞拉和扭曲招商,极大地冲击了正规市场的经营行为和培育预期。为有效治理我市违规违建市场问题,2013年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对全市市场建设和管理的意见》(郑政文〔2013〕249号),2019年4月2日出台《郑州市商贸市场提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郑政文 〔2019〕60号),对违规违建市场治理实行科学指导,要求相关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市场外迁、市场建设和违规市场整治负总责。

    下一步,为强化规范管理,健全长效运行机制,我中心将从以下方面持续做好违规市场治理工作:

    一是坚持“条块结合、属地负责”原则,督促相关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持续推进市场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违规经营,综合整治市场外迁不彻底和违规市场无序乱建、违规招商等行为,坚决遏制住违法市场野蛮生长的势头。同时,加强消防管理和交通疏导,优化市场周边环境。

    二是严格按照政策要求,所有新建市场必须符合郑州市市场建设总体规划,并征询市场外迁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意见,对不符合规划的,自然资源规划部门不予规划设计、审批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相关证照。对于已存在的没有合法手续不按规划建设的市场,市市场外迁办将下发整改通知书,由各县(市、区)、管委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整改。

    三是出台有关标准和规范,制定相关奖惩措施,实行红黑旗评比制度,让市场经营更加规范化、标准化,避免重走城区老市场粗放式管理的老路。积极争取创新政策,建立商品市场转型升级发展基金,优先支持转型升级示范市场发展,培育一批在全国甚至全球有广泛影响力的现代专业市场。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体平台,进行市场外迁宣传报道,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市民及商户对市场外迁政策的理解,深化市民和商户对市场外迁工作对城市产业升级、提高精细化管理、助推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作用的认识,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我市市场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下,前期的市场外迁和市场治理工作已取得一定的成绩。今后,我们衷心的希望关国锋委员能够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外迁工作,市市场外迁办也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市场外迁和市场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市区内市场建设的监管力度,加快推进我市商贸市场提质发展工作,尽快实现我市市场资源的集聚发展和市场产业的转型提升。

     

                                 2019年7月15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