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中铝矿业有限公司热电厂“4·10”原煤坍塌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05283492/2019-00142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信息/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
发布机构:上街区人民政府关 键 词:安全生产,事故
文    号:上政文〔2019〕81号成文日期:2019-07-18发布日期:2019-07-18
体    裁:批复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中铝矿业有限公司热电厂“4·10”原煤坍塌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中铝矿业有限公司热电厂“4·10”原煤坍塌事故调查组各成员单位:

2019年4月10日16:05左右,中铝矿业有限公司热电厂燃运车间检修班5名员工在检修8号输煤皮带1#下料口漏点时,发生一起原煤坍塌事故,导致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30万元。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郑州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郑政文〔2018〕98号)等有关规定,上街区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法定部门组成的中铝矿业有限公司热电厂“4·10”原煤坍塌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4·10”调查组),并邀请区监察委派员参加。“4·10”调查组经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经2019年区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研究,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4·10”调查组关于中铝矿业有限公司热电厂“4·10”原煤坍塌事故调查报告。中铝矿业有限公司热电厂“4·10”原煤坍塌事故调查组各成员单位要从快从严落实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

全区各镇(办)和职能部门要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切实抓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2019年7月18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