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有效解决二七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郑政文〔2010〕212号)、《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认定和轮候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郑房〔2011〕136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管理的通知》(郑政文〔2012〕213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的通知》(郑政文〔2016〕110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的通知》(郑政文〔2013〕11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认定和动态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郑房〔2016〕1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辖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供应原则
(一)坚持“两个优先”的原则。即对原廉租住房保障家庭优先供应;对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的家庭自愿退出并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优先供应。
(二)坚持“三个兼顾”的原则。兼顾好原廉租房保障对象、个人正常申请对象和单位申请对象的供应。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供应房源、轮候家庭、轮候结果三公示制度,确保供应分配达到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
(四)坚持按供应比例、轮候排序依次选房原则。
二、供应对象
(一)提出申请并符合实物配租原廉租住房保障家庭。
(二)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并自愿退出且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家庭。
(三)取得《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并已备案的家庭(个人)。
(四)取得《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轮候登记表》并已备案的单位。
三、供应房源
二七区本期轮候供应房源共18个项目,分别为泰宏建业国际城16号院、泰宏建业国际城18号院、绿地滨湖国际城八区、橄榄城润泽园、天地和苑、望江居、锦美南华府佳苑、玉瑞园、锦绣家园、亚星星苑、亚星星尚中心、升龙城(10号院、11号院)、万千世纪城、亚星盛世雅居、正商城裕园2号院、鑫苑鑫都汇、长江花园、绿地滨湖国际城5区项目(其中泰宏建业国际城16号院、泰宏建业国际城18号院、绿地滨湖国际城八区、橄榄城润泽园、天地和苑等5个项目为新供应房源;其余13个项目房源为已分配过的和承租户退出的剩余房源),共计2424套房源,房源基本信息如下:
(一)泰宏建业国际城16号院。该项目位于杏园路西、杏梁路南。共计302套,5号楼22套两室一厅;2号楼280套两室一厅。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水、电、天然气、暖气等设施完备,已通过室内装修验收,具备入住条件。
(二)泰宏建业国际城18号院。该项目位于杏贾路北、烟波路西。共计168套,户型:两室一厅168 户。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水、电、天然气、暖气等设施完备,已通过室内装修验收,具备入住条件。
(三)绿地滨湖国际城八区。该项目位于琴韵路南、荆胡路东。共计231套,户型:两室一厅共计231套。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水、电、天然气、暖气设施完备,已通过室内装修验收,具备入住条件。
(四)橄榄城润泽园。该项目位于贺江路以南、碧云路以东。共计169套,户型:一室一厅108套,一室27套,两室一厅34套。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水、电、天然气、暖气设施完备,已通过室内装修验收,具备入住条件。
(五)天地和苑。该项目位于嵩山南路东、南宏路南。共计597套,户型:一室一厅24套,二室一厅225套。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水、电、天然气、暖气设施完备,已通过室内装修验收,具备入住条件。
(六)其他项目剩余房源。望江居剩余54套、锦美南华府佳苑剩余34套、玉瑞园剩余3套、锦绣家园剩余465套、亚星星苑剩余47套、亚星星尚中心剩余2套、升龙城10号院、11号院剩余43套、万千世纪城剩余3套、亚星盛世雅居剩余4套、正商城裕园2号院剩余24套、鑫苑鑫都汇剩余55套、长江花园剩余26套,绿地滨湖国际城5区剩余198套,共计957套。
四、供应比例
(一)原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拟供应房源与本期轮候房源供应比例。经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评分排序,有0户原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拟进行房源分配,拟分配房源为0套。此项房源供应比例为0:2424。
(二)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的自愿退出并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家庭拟供应房源与本期轮候房源供应比例为0:2424(资格证号属于本次正常轮候号段内)。
(三)优先人员与本期轮候房源供应比例。根据国家和政府的相关政策有10户符合优先条件。此项房源供应比例为10:2424。
(四)2019年第二期之前的公租房轮候分配放弃家庭、单位(资格证号03010632以前)拟供应房源与本期轮候房源供应比例为755:2424。(其中放弃家庭拟分配房源755套;放弃单位0个,拟分配房源755套。)
(五)本次正常轮候家庭申请公租房、单位申请公租房拟供应房源与本期轮候房源供应比例。拟对公租房申请轮候对象03010633—030012367号段内的2424户供应分配(已扣除67户货币化补贴或未通过审核家庭),拟分配房源2424套,与本期轮候房源供应比例为1659:2424。
五、供应时间
待供应方案经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实施。
六、选房地点
大学中路95号,海馨静悦酒店(大学路与汝河路向南50米路西,郑州市人力资源市场院内)。
七、实施单位
二七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八、轮候顺序
(一)原廉租住房保障家庭。
(二)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的自愿退出并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家庭,保障对象中属于烈士遗属、市级以上劳模等先进人物、二级以上残疾、国家优抚对象的家庭。
(三)2019年第二期前公租房轮候分配放弃未满三次的家庭、单位。
(四)已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的轮候家庭、单位。
原廉租保障家庭按照纳入廉租保障时间前后顺序进行轮候分配;公租房保障家庭按照资格证号顺序进行轮候分配,以单位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的,被批准的人员由申请单位编制组合租赁方案,报区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九、选房程序
(一)发布公告。及时将可以供应公租房的位置、数量、户型等情况向社会公告。
(二)动态审核。在选房前,对符合实物配租原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并自愿退出且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家庭、取得《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的家庭和单位,对其户籍、收入、住房及婚姻等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轮候分配;不再符合条件的,予以取消。
(三)供应选房。
1、原廉租住房保障家庭选房程序。在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发放《选房通知单》,由申请人代表家庭进行选房。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因户型、面积等非客观原因,拒绝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实物配租选房资格,由后续家庭依次递补。放弃选房的申请人,在两年内不能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剩余房源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进行供应。
2、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程序(包括: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并自愿退出的家庭)。经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发放《选房通知单》,原则上对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的自愿退出并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家庭和保障对象中属于烈士遗属、市级以上劳模等先进人物,二级以上残疾、国家优抚对象的家庭进行优先配租。而后,依据《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顺序号,对已取得《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的轮候家庭进行轮候选房。轮候对象在既定时间内不能选定住房的,安排在当日选房时间段所有轮候对象之后选房;仍不能选定住房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十、选房结果公示
选房工作结束后,区住房保障部门对辖区居民选房结果进行汇总并在中国.二七门户网http://www.erqi.gov.cn/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郑州市二七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19年7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