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174/2019-0004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报公示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7-19 | 发布日期:2019-07-1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行政许可注销公告—登封张彦西中医诊所
登封张彦西中医诊所,地址:登封市市区洧河路与谷路街交叉口,登记号:PDY10081141018517D2122。因医疗机构主动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登封市卫健委决定于2019年7月18日对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予以注销。
如被注销单位不服本决定,可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郑州市人民政府或河南省卫生厅申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向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