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少林办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K23669941/2019-0010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登封市少林街道办事处关 键 词:综合,政务,公告,防风险,保平安
文    号:少办〔2019〕136号成文日期:2019-07-21发布日期:2019-07-21
体    裁:通告生效日期:2019-07-21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少林办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少林办“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

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刻汲取6.1事故教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及安全达标提升活动,巩固全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成果,全面推进少林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郑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市《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郑安委〔2019〕10号)要求,结合实际,少林办决定自2019年7月到2019年10月在全辖区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攻坚行动(以下简称“攻坚行动”)。特制订本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以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为目标,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安全形势稳定,为建国70周年大庆营造安全稳定良好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少林办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攻坚行动领导小组。人大工委主任贾颖舟任组长;办事处副主任孟晓丹、主任助理李东方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事处安监办,安监办主任王万杰任办公室主任。

各村(居)委会、处直各单位要落实“三管三必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全面加强对本行业(领域)、本辖区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

三、攻坚行动范围和重点

全面防范各类安全风险,持续对办事处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危险场所、所有从业岗位开展全覆盖式排查。主要包括:

(一)危险化学品(牵头部门:安监办)

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检维修等作业环节和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情况;

2.《河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完成情况,逐项对表交账。

3.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及落实情况;

4.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已过期,未及时办理换证手续仍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情况;

5.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相关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二)消防安全(牵头部门:综治办)

1.扎实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商场市场、批发市场、人员仓储混合居住等“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养老院、群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和校外培训机构等场所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整治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情况。

3.根据《登封市“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六员进校园”专项行动,开展武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全市20家武术学校进行督促指导,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三)人员密集场所和旅游景点(牵头部门:景区办)

1.旅游景点、宗教活动场所、文体活动场所建立人流量监测预警机制情况;

2.车站、大型城市综合体、商贸流通和服务企业、旅游景点、医院、学校、养老院、文体娱乐活动场所、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设施的安全风险防范、隐患排查制度和应急管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3.大型群众性活动审批、制定安保方案和预案情况;

4.商贸流通和服务企业、占道经营场所防火、防人员踩踏、燃气液化气使用安全和交通安全情况;

5.高风险旅游项目、玻璃栈桥类项目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6.暑期、汛期、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和重大活动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暴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和各类自然灾害的防范应对情况。

(四)道路交通运输(牵头部门:路管站)

1.严查运输车辆超速、超限和超载,货车非法改装、运营情况,加大对外地来我市临时过路货车监管和执法力度;

2.“两客一危一货”车辆安全管理以及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3.严查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涉牌涉证等违规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4.国省道、工业园区、厂区外道路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经常聚集或拥堵路段区域、与普通车辆混杂聚集、有易燃易爆风险等路段区域安全隐患排查,落实事故防范措施情况;

5.桥梁隧道、急弯陡坡、大长下坡、铁路道口、公路隧道以及其他事故易发、多发、频发路段安全隐患治理情况;

6.桥隧以及团雾、极端天气条件下的交通安全管控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五)住房城乡建设(牵头部门:规划所)

1.未办理施工许可等手续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涉及改动承重柱、梁、墙的装饰装修工程;

2.私搭乱建的建筑与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的工程;

3.施工现场的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4.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5.城镇燃气、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供热、桥梁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以及城镇危旧房屋使用等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

6.地下管网施工等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落实情况,对工程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防护情况;

7.室内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中进行焊接等明火作业、动火审批管理情况,油漆、稀料、木材、保温材料等易燃材料的保管和使用情况,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等排查情况;

8.农村自建房及窑洞建房等安全监管情况。

(六)非煤矿山(牵头部门:工业办)

1.开采规模标准不达标、超层越界开采、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拒不执行监管指令、资源整合注销采矿许可证等 5 类矿山整顿关闭情况;

2.狠抓矿业秩序整治,实施矿山资源深度整合情况;地下矿山停工停产执行情况;防透水、采空区塌陷治理情况。

3.露天矿山排土场、高陡边坡等危险源治理情况;露天矿山边坡边帮安全管理情况,工作帮坡角、台阶(分层)高度、平台宽度等符合设计要求情况。

4.严查违法违规开采、超许可范围生产、使用明令禁止或淘汰设备工艺、采掘施工以包代管、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手续不完善进行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

5.安全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

(七)冶金等工贸领域(牵头部门:安监办)

1.扎实开展涉氨、涉爆粉尘、煤气生产使用、有限空间作业等企业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

2.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及外包施工队伍管理情况,动火、抽堵盲板等高危作业以及检维修;

3.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检修环节安全,特别是煤气柜、加压混合站、煤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加热炉、烘烤器等安全情况;

4.涉氨使用企业、液氨储罐等安全情况;

5.有限空间作业台账建立、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作业审批制度落实等情况。

(八)防汛抗旱和地质灾害防治(牵头部门:水管站)

1.强化重点区域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做好应急值守、会商研判、指挥调度等工作,全力防范灾害发生;

2.完善应急预案,制定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威胁区域以及城市低洼区、蓄滞洪区等区域人员转移避险安置方案,紧急情况下及时组织人员撤离;

3.加强对洪涝、干旱易发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防范措施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处置;

4.落实防灾减灾救灾物资和抢险救援队伍,保障应急抢险救援救灾需要;

5.加大防洪防旱、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城市排涝等工程和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力度,提升自然灾害防御能力;

6.开展河道、水渠、水库、坑塘等水域水情普查,建立健全危险水域安全管控机制,做好汛期暑期防溺水工作。

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油气长输管线、粮食和物资储备、森林防火、水利工程、电力设施、市政工程、通用航空、城镇燃气和农村“气代煤”“电代煤”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也要根据本次“攻坚行动”总体要求,制定专项方案,全面抓好落实。

 四、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此次“攻坚行动”由办事处统一协调,各村(居)和各企业、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的原则组织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9 年 7月1日至 2019 年 7 月中旬)。主要工作任务:

 1.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和辖区实际,制定“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进行详细安排部署,广泛宣传动员。

 2.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制定执法检查计划,确定执法检查重点企业名单,畅通群众举报电话。

 3.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对已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梳理,列出清单。

 4.按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能分别明确“攻坚行动”分包联系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5.宣传办要广泛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

 (二)集中排查整治和监管执法阶段(2019 年 7 月中旬至2019 年 10 月中旬)。主要工作任务:

 1.各村(居),各有关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开展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围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开展集中执法检查。主要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否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与实际执行是否存在“两张皮”问题、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和各岗位是否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整治责任,重点打击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双重预防体系“不落地”、现场管理混乱、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问题。

 2.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对“攻坚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9 年 10 月中旬至 10 月底)。主要工作任务:

 1.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对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分析总结,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2.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建立档案,限期整改到位。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各村(居)委会、处直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

同时,落实“攻坚行动”领导分包联系责任,按照领导分包村(社区)的要求落实好分包责任。所有重点高危企业隐患排查整治,主要负责人每周至少带队督促检查 1次,其他负责人不少于 2 次。

(二)强化监管,严格执法。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标准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发放职工安全手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由行业管理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逐项明确排查整治重点内容和工作措施,要根据监管职责,逐级建立涵盖本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加强综合惩戒惩治,加大警示约谈、上限处罚、公开曝光力度,绝不姑息迁就、手下留情、心慈手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强化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提高企业违法成本。

(三)加强督查,确保实效。“攻坚行动”期间,办事处长效办将对各村(居)、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巡查,对于工作不负责、措施不落实、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追责;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企业,依法关闭取缔,并追究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做好信息和统计报送工作,每周四(遇节假日顺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每月20日前报送本月工作进展情况和统计表。

    联 系 人:王万杰   13939004555

    邮    箱:slbajb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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