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新华三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等三家单位进行年度绩效评估的通知

相关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建设,按照《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管理办法》及共建协议,市科技局拟于近期会同相关部门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新华三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开展绩效评估,主要评估内容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建设运营情况和财政拨付资金使用情况。通过绩效评估,及时全面掌握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运营目标完成情况,提出完善新型研发机构目标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全市新型研发机构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此次绩效评估的对象为由市政府签约组建的新型研发机构,共3家:新华三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大连理工大学重大装备设计与制造郑州研究院、郑州轨道交通信息技术研究院。    

二、评估依据

(一)《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管理办法》(郑政办〔2019〕24号);

(二)郑州市人民政府与共建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

三、评估安排

(一)申请。8月9日前,申请单位根据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估通知,向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8月13日前,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向市科技局提交报送。

(三)评估。市科技局会同相关部门委托第三方评估机进行评估,形成专家评估意见。

四、评估要求

(一)各单位按照附件的要求,认真填报各项内容,提交《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自评报告》和相应的证明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彩纸隔开,一式捌份,经相关开发区、县(市)区科技部门盖章后,及时按要求报送材料,同时报送电子文档(主报告文档要求word格式,相关附件扫描整合为PDF 格式)。

(二)各单位需准备现场绩效评估的PPT汇报材料。

(三)本次绩效评估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财政资金支持的重要依据,各新型研发机构应高度重视,提交真实完整的评估材料。

五、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郑州新兴产业技术研究促进中心,地址:陇海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市科技局6094室,联系人王江梅,电话67182239,邮箱:cyzx139@163.com

业务咨询:市科技局院校合作处,联系人:郑毅,电话67174566/67180672 

 2019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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