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空壳”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依法清理

索 引 号:005291150/2019-0016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荥阳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 键 词:工作动态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7-26发布日期:2019-07-2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我市对“空壳”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依法清理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 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近年来,随着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大量兴起,在我市农业产业中,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带动小农户发展生产、衔接产销、助力脱贫攻坚、促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已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768家,经营范围涉及蔬菜、水果、畜禽、粮油、农机、服务等多个领域。其中水果、蔬菜类占40.1%,畜禽养殖类占15.4%,农机、植保类占13%。

在合作社发展过程中,逐渐出现了经营不规范、运行质量不高等问题。对此,市农委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农发[2019]3号),依照郑州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清理工作,重点清理整顿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涉嫌以合作社名义骗取套取国家财政奖补和项目扶持资金等六类问题。通过清理整顿一批、规范改造一批、提升壮大一批,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强做大。

经过摸底排查,全市有26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被列为清理对象。目前,178家合作社正在企业注销中。下一步,市农委将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五化”建设,即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社员技能化、产品安全化。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多领域、多方式的联合与合作,优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机制,最大限度地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水平。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