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44081894/2019-0012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 |
发布机构:上街区财政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 | |
文 号:郑上财-谈判-〔2019〕-83号 | 成文日期:2019-07-29 | 发布日期:2019-07-29 |
体 裁:公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上街区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就郑州市上街区教育体育局各校购置课桌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上街区教育体育局各校购置课桌椅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郑上财-谈判-〔2019〕-83号
三、项目预算金额: 伍拾肆万玖仟玖佰元整(¥549,900.00)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相关政策。
五、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地点:郑州市上街区;
2.交付使用时间:20日历天;
3.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使用之日起1年;
4.采购内容:钢木面双层学生课桌3055 张和钢木面方凳 3055 个(详见谈判文件);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6.验收标准: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2016年7月1日以来企业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证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文件(格式自拟);
8.自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打印网页并显示查询日期(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拒绝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报名及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9年7月30日至2019年8月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14:30至18:00。(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上街区中心路8号院1楼。
3.方式:现场获取。
4.售价: 100元/份。(售后不退)
5.报名时必须携带:(1)有效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4)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可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提供企业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2019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6)2016年7月1日以来企业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证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7)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文件(格式自拟);(8)提供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9)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附件)。
以上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壹套复印件,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编制目录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胶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八、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8月5日下午15:00整;(北京时间)
地点:郑州市上街区汝南路64号南楼2楼会议室。
九、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街区政府采购网、上街区政府网等相关网站,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郑州市上街区教育体育局
地 址:郑州市上街区中心路72号东院
联 系 人:邢老师
联系方式:0371-68923903
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23号
联系人及项目联系人:巴女士 联系电话:0371-85760918
邮箱:sjhnjdzb@163.com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9日
附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代表本公司 (公司名称) 在此郑重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项目名称) 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人愿为此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欺骗、隐瞒、谎报等行为,本人及公司愿意承担所有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并接受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特此声明!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