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被省政府正式命名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

索 引 号:08080960X/2019-0004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 键 词:综合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7-29发布日期:2019-07-29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被省政府正式命名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

2019年7月20日,河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正式下发了《关于命名第二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的通知》(豫政食安委〔2019〕5号),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被省政府正式命名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这标志着该区在创建河南食品安全省和郑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据悉,2015年4月河南省正式启动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郑州航空港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深知省委省政府站位高远、立意深远,立即响应号召,全体港区人民万众一心、夙兴夜寐、枕戈达旦,历经由农村变城市的巨变,克服农民到市民素养提质的困难,认真落实创建各项工作,以建设“食安港区”为抓手,以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为问题导向,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倡导群众安全消费、持续提升食安影响力为根本;食品安全状况持续向好,党政同责落实到位有力,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有效,全过程监管严防严控,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严厉,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社会共治格局大网初成,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责任机制,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实到位。航空港区党工委、管委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创建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创建方案,多次高规格召开工作会议,完善创建工作机制,强力推进各项创建任务。郑州市委常委、党工委马健书记、张俊峰主任、常继红副主任亲临亲为参加动员会、推进会,先后数十次深入社区、农村、厂区调研部署督导食品安全工作,与百姓、职工一起身体力行落实食品安全创建实践。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食品安全工作在全区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中的分值比重达到3%以上,对一旦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编制出台航空港区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实行食品安全“台账式”管理,监管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确保各级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食品安全和创建工作责任。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2016年、2017年、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经费实现了连续三年稳定增长,分别达到460万元、485万元和510万元,创建专项经费为100万元、300万元、300万元,经费的保证为完成创建任务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基础。

强化农产品监管,建立追溯体系,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有效提升。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机制,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零售市场严格落实市场准入查验等制度。依法建立完善农业投入品监管、种养殖过程控制、包装标识、食用动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等制度规范,建立健全产地环境管理、生产过程管控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农药经营使用管控,积极推进实施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防治行动计划,确保耕地污染源头得到治理。加强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着力完善“三级四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在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种养殖、盐业、林业、粮食等企业中全面推行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业务、全流程台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联合实施食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生产规模化程度,积极发展食品行业知名品牌,探索了一条政府扶持、行业评比推送的新模式,民航食品、华味坊等一批具有航空港区特色的食品品牌正在不断涌现。

汇聚部门合力,完善监管机制,严格实施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区社会事业局、食药监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联合成立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和食用农产品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持续开展“清源”、“净流”、“扫雷”、“利剑”等专项整治,全面清理农村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依法查处无证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净化农村食品安全环境。区食药监局以学校校园及周边为重点区域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台账,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保证所经营的食品来源可追溯。区文教卫体局对全区学校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积极推进学校食堂的实时监控工作;开展学校营养安全行动,使学生营养安全健康教育从娃娃做起。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突发处置和食品安全24小时值班制度,出台食品安全应急体系、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应急操作手册等文件,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件防范应对工作机制。建立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制度,及时对各类网站以及媒体食品安全舆情负面信息进行不间断监测,对监测到的食品安全舆情,及时进行分析、评估和核查,妥善处置。强化食品抽样检验,2016年全区实际完成食品抽检2501批次,2017年2989批次,2018年3376批次,抽检总量分别达到4.3批次/千人、4.67批次/千人、5.39批次/千人,抽检合格率分别达到98.77%、99.19%、99.30%,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均高于全省标准。在抽检过程中,注重抽检计划和年度实际相结合,密切关注群众关心问题,每季度覆盖蔬菜、水果、畜禽肉、鲜蛋、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以及乳制品、酒类、调味品等重点品种,确保每类品种全年抽样不少于40个。

健全管理体系,规范督促指导,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健全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在全区规模以上企业成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由主管责任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组成;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知识集中培训不少于40小时。二是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三是落实食品安全追溯责任。建立婴幼儿配方食品、大中型商场超市、食用植物油、白酒等食品安全追溯机制,生产经营者完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记录,实现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四是指导企业建立相关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部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国家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和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积极引导鼓励规模以上企业开展食品体系认证,全区5家规模以上企业共获得11张HACCP、ISO22000和ISO9000食品体系认证证书。

持续打假治劣,做好行刑衔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围绕核心职能,凝心聚力,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主动从投诉举报、日常监管、飞行检查、抽检抽验、网络媒体等渠道发现案源,加强筛查、分析和研判,查找案件线索。严格落实各项稽查办案工作机制,以查办典型违法案件、提高稽查办案能力为抓手,从重从快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三年来年共受理群众举报、咨询建议1200起,出动执法人员2400人次,取缔无证窝点8个,销毁不合格产品100余件,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20起,办结20起。区食药监局、公安分局、检察院相互沟通,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食药监部门在查处涉食违法案件线索时,可商请公安、检察机关先期介入,有效破解了行政执法难题。运用技术手段加大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查处,有针对性开展食品餐饮环节“非法添加”专项稽查执法活动,共抽检30余批次油条、胡辣汤、水煎包、火锅汤底等,其中2批次油条涉嫌非法添加含铝添加剂,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有效打击了食品违法犯罪行为。三年来共办理移送公安机关案件5起,移送率100%,追究刑事责任5人,有效地打击了食品安全犯罪行为。

建立信用体系,提升公众素质,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安全信用档案,按照“一户一档”的原则,登记并详细记录企业资质、体系认证、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和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原因分析、召回处理等情况,同时,还记录日常监管、风险分级、追溯体系建设、违法违规处理等各种情况,建立“红黑榜”发布制度,根据监管动态情况,调整下一年度的风险和信用等级。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和公益宣传海报、易拉宝展示、LED电子屏幕、网站、报纸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我区食品安全工作在电视台的相关报道18次,国家省市级纸媒报道385篇,网络宣传报道1200余次,编发简报65期,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更新发布信息1400余条。通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社会公众和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不断提高,社会共治共享食品安全格局初步形成。持续高压的监督执法和管用有效的宣传教育,郑州航空港区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到70%以上、创建工作知晓率和创建工作支持率均达到85%以上。

面对任重而道远的食品安全形势,航空港区珍惜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荣誉,进一步聚焦河南省食品安全省建设和郑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夯实基础、奋力争先,努力将航空港区打造成为河南省食品安全建设的标杆和旗帜,让航空港实验区这张“名片”更加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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