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的通知》(郑政办﹝2019﹞21号)要求,为进一步全面提高办机关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推进我办行政法治化建设进程,结合我办实际,制订我办2019年度学法计划。
一、学习对象
办全体工作人员。
二、学法方式
学习方式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体研讨相结合、党组中心组学习与全员学习相结合、参加上级组织的专题培训班与邀请外单位专家来办授课讲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党组中心组学习4次,组织办全员参与的专题讲座1次,邀请外单位专家来办授课1次,按要求参加上级组织的专题培训班。
三、学法内容
结合郑州实际,主要突出国家和省政府新颁布以及涉及民生
的法律法规。今年重点安排《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河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内容,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学习。
(一)党组中心组学法内容。结合我办实际,重点安排4次法治学习内容。原则上,每个季度安排一次,中心组学习秘书组织实施并准备相关材料。
地点:办党组会议室。
(二)组织法治讲座。计划在办内组织1次法制内容讲座。由办领导班子成员辅导授课,全员参加。授课讲座由人事处组织实施。
(三)邀请外单位专家授课。本年度计划组织1次外邀专家授课讲座,全员参加。具体由人事处组织。
(四)参加上级组织的专题培训班。按市政府要求,本年度按计划参加市政府统一计划组织的法治专题培训班。
四、学法要求
(一)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学法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建设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上。办主任是落实学法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切实把学法工作落到实处,带头学习,抓出实效。
(二)严密组织。加强统筹,强化组织,明确分工,遵守学习时间和学习纪律,妥善处理工学矛盾,做到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
(三)注重实效。严格按计划推进学习,明确内容,注重质量,突出效果。每次学习后及时撰写学习情况总结,按要求报法制办备案。
(四)加强考核。按照年终依法行政考核验收要求,细致抓好落实。认真组织全体人员参加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成绩列入年终考核、与评优评先相结合。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