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台配合做好依法规范管理城区电动三、四轮车相关工作

索 引 号:005296664/2019-0012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中牟县广播电视总台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7-30发布日期:2019-07-30
体    裁生效日期:2019-07-30废止日期
广电总台配合做好依法规范管理城区电动三、四轮车相关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确保群众出行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县决定对城区规定区域内的电动三、四轮车依法进行规范管理。

广电总台作为新闻媒体,承担着重要责任,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按照工作指示,及时播发《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规范管理城区电动三、四轮车的通告》,同时对公交车的运营,群众反响等作出相关报道,全面展示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全局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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