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鸣湖镇“四举措”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能力

索 引 号:005295178/2019-0031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中牟县雁鸣湖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7-31发布日期:2019-07-3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雁鸣湖镇“四举措”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能力

一是坚持“每周一学习”,提升业务水平。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建立“周集中学习日”制度,确定每周五下午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集中学习时间。开展专题学习,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论、政策法规、制度规定的理解掌握。二是坚持“每月一研判”,促进相互学习。针对上级转办及镇自接的较为复杂问题线索,开展专题会议,共同研究问题原因,制定相应的调查方案,促进相互学习。三是开展经验交流。互帮互学、以帮促学,通过镇纪委书记带头、全员参与、以老带新进行传帮带等方式,认真开展执纪案例交流分析会,交流执纪监督过程中特色做法、办案技巧,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办案的能力。四是进行理论知识测试。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开展执纪审查调查安全知识测试,通过以考促学,进一步提高镇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素质能力和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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