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67089/2019-0021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 |
发布机构:中原区财政局 | 关 键 词:采购,政府采购,招标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8-02 | 发布日期:2019-08-0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采购项目名称:中共郑州市中原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招聘食堂人员及管理团队劳务派遣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公开-2019-105号
三、采购预算价:1464000元/年,共2928000元。
四、采购需求:
(1)招标范围(用途):招聘食堂工作人员、食堂及后勤管理团队等相关服务(详见服务内容及要求)。
(2)服务期限:两年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已落实;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 潜在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可以是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营业执照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服务机构,须提供执业许可或设立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2)2017年度和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以成立日期为准);
(3)2019年5月至7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2供应商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号的投标,提供投标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无法在该系统中查询的,须针对本项做出承诺);
6.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获取招标文件
8.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9年8 月2日~ 2019年8月9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休息);
8.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606室;
8.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8.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8.5购买文件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9.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8月23日14: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楼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0.1 开标时间:2019年8月23日14:30(北京时间);
10.2 开标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楼会议室;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原区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二、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中共郑州市中原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联系人:赵老师
电 话:0371-67692850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桐柏路200号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63976198
传 真:0371-63976221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
发布人: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9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