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8345X/2019-0004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上街区卫健委 | 关 键 词:公示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8-02 | 发布日期:2019-08-0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单位名称:上街邓文军口腔诊所(上街区新乡路菜市场)
案 由:上街邓文军口腔诊所未在口腔器械的外包装上注明消毒日期和有效期
处罚文号:郑上卫医告 【2019】6
结案日期:2019.7.26
处理依据: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参照《河南省卫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相关规定
查处结果:1、罚款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4500)
2、立即改正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