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东站地区南北出租车停靠区地面升级改造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索 引 号:085569182/2019-0057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关 键 词:综合,财政,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8-02发布日期:2019-08-02
体    裁生效日期:2019-08-02废止日期
郑州东站地区南北出租车停靠区地面升级改造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郑州东站地区南北出租车停靠区地面升级改造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郑州东站地区南北出租车停靠区地面升级改造已由相关机构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郑州东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采购代理人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郑州东站南、北岀租车停靠区地面进行升级改造工程,改为高聚物改性聚酯砂浆地坪(简称地坪漆)。

2.2 采购编号:郑东磋商备[2019]9号

2.3 采购范围

郑州东站地区南北出租车停靠区地面升级改造施工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5 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2.6 采购预算:928384.46元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个年度的审计报告)

3.1.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一期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提供社保机构(或社保费用收取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2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取得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

3.4企业业绩要求:企业2016年1月1日以来独立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人民币的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

3.5 其他要求

3.5.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5.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须显示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和“股东信息”)。

3.5.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 投标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2日至8月8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到郑东新区台商大厦(商鼎路与普惠路交叉口东南)20楼2005室报名。

4.2 本次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还,复印件采用A4规格纸张,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可不带原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打印的信息(网页截图加盖公章视为原件);

(3)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2016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

(5)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一期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提供社保机构(或社保费用收取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6)提供2016年、2017年、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8)报名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4.3 供应商报名后即可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500元。

5 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发布上同时发布。

7 其他事项

7.1 采购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7.2 本磋商公告内容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7.3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东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地  址:郑东新区商鼎路与中兴路交叉口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71-56577318

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东新区台商大厦(商鼎路与普惠路交叉口东南)20楼2005室

联系人:张先生 袁先生

电话/传真:0371-86103586  0371-56055635

电子信箱:260289391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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