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20190987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005252426/2019-0008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郑州市交通运输局
  • 关键词:提案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9-08-02
  • 发布日期:2019-08-02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20190987号提案的答复

    王长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中心城区引领带动周边县(市)区经济共同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中心城区与各县(市)区间互通公交存在的问题

      按照《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六条相关规定“市、县(市)、上街区城市公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共交通的监督管理工作,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建设、园林、财政、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工作。”因此,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公交管理主体为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此项规定造成中心城区与各县(市)区间公交互通不具备政策支持。

      二、我局所做工作

      近年来随着郑州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步伐加快,城市中心城区周边区域群众对于公交化出行的呼声也越来越高。2018年2月7日,郑州人民政府发布《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行动纲要(2017-2035年)》,明确指出优先完成中牟、荥阳、新郑的撤县(市)改区,加快推进新密组团、登封组团、巩义组团建设,尽快实现全域城区化。

      为早日实现城市周边区域组团公交覆盖,我局联合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先后前往嘉兴、青岛等地学习借鉴经验,并经过数月实地考察与调研座谈,于2018年11月编制完成了《郑州市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规划(2018-2022)》,待通过专家评审环节后将适时对外公布。经过前期深入调研与多次沟通,综合考虑县(市、区)政府意愿、财力状况、与市区距离、道路通行条件等因素,确定中牟县为本次规划的试点县市,下一步将按照试点方案迅速组织实施。

      同时,为配合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进一步扩大城市公交覆盖范围,我局已协调市法制办将《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列为2019年正式修订项目,待人大审批通过后将于明年正式启动修订。届时,因法律法规滞后而导致的体制机制障碍也将有效得到解决。

      三、构建中心城区与各县(市)区间的城市快速公交(BRT)的研究结果

      我局高度重视构建中心城区与各县(市)区间的城市快速公交(BRT)的研究工作,待法律法规滞后而导致的体制机制障碍也将有效得到解决后,我局将积极推动相关BRT工程的建设立项工作,满足人民群众的快速出行需求,发挥中心城区的引领带动作用,促进各县(市)区经济快速均衡发展。

      最后,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2019年1月9日        

       联 系 人:方  波                   联系电话:67888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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