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一路(京港澳高速辅道-刘江村诊所)道路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索 引 号:085569182/2019-0057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关 键 词:综合,财政,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8-05发布日期:2019-08-05
体    裁生效日期:2019-08-05废止日期
惠民一路(京港澳高速辅道-刘江村诊所)道路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惠民一路(京港澳高速辅道-刘江村诊所)道路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民一路(京港澳高速辅道-刘江村诊所)道路维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东新区金光路办事处,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惠民一路(京港澳高速辅道-刘江村诊所)道路维修项目

2.2建设地点:郑东新区

2.3项目概况:全长约250米、宽6米

2.4本次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计划工期: 15 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8投资总额:约3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报名企业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为独立法人机构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资格:

3.2.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于本单位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建筑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并具备房建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的劳务合同,提供于本单位2019年1月以来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险;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实名制,建设工程期内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在本项目的投标过程中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无其他在建项目,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开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

3.3 业绩要求:

3.3.1企业须具有合同额30万(含)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

3.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合同额30万(含)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3.4 财务要求:投标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从企业成立年份算起)。

3.5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投标单位报名。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单位印章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相关查询网页,经查询有一人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2)提供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6其他要求: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印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6.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08 月06日至2019年 08 月8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到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农业南路与商鼎路交叉口路劲东方陆港C座5楼,代理一部)进行报名;

4.2投标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时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被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及社保证明;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可选择不携带证书原件,但需提供上述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及 “投标单位注册所在省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的企业信息、资质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3)拟派项目经理有效的证书、无在建证明材料及社保证明;

(4)提供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5)提供2016年、2017年、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从企业成立年份算起);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1)-(7)款应根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2、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除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3、社保证明为报名单位2018年1月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4、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东新区金光路办事处

招标代理: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与商鼎路交叉口路劲东方陆港C座5楼
联 系 人:孟德威

电    话:0371-60979672
                                         

2019年 08 月 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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