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47414674/2019-0002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 |
发布机构:中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关 键 词:其他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8-06 | 发布日期:2019-08-0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第一章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演变过程
第二章 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
一、公务员工资结构
二、机关工人岗位技术等级(岗位)工资制
第三章 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
一、岗位工资制度
事业人员工资结构
物业补贴
执行时间范围:
2017.07机关事业单位在职、离退休干部职工。
标准:
(1)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
正厅310元、副厅260元、正处230元、副处200元、科级180元、科员及以下160元。
(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正高230元、副高200元、讲师180元、助理及以下160元。
(3)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
高级技师200元、技师和高级工180元、中级工及以下160元。
精神文明奖
一、发放范围及调整时间
发放范围是被各级文明办批准的精神文明称号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和离退休(含退职)人员。
精神文明奖新标准自2017年12月(含当月,下同)起执行。若调整后标准低于原标准,仍按原标准执行。
计算时见角进元。
二、核算办法
月精神文明奖核算办法为:核算基数×核算系数÷12。
县(区)级文明单位0.6;市级文明单位0.8;省级文明单位1;省级文明单位标兵1.5;国家级文明单位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