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449/2019-00099 |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城市交通/业务信息/交通重点工程 | |
发布机构:登封市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交通,市区五纵五横,精品示范道路提质工程,实施方案 | |
文 号:登政办〔2019〕34号 | 成文日期:2019-07-23 | 发布日期:2019-08-06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区五纵五横10条精品示范道路提质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7月23日
市区五纵五横10条精品示范道路提质工程实施方案
为迎接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打造“整洁、有序、舒适、愉悦”的城市环境,通过实施市区五纵五横10条精品示范道路提质工程,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推动城市“序化、洁化、绿化、亮化”,对全市地面、立面、空间进行全覆盖、全方位、立体化、高标准整治提升。结合我市市区道路实际,制定本方案。
实施范围
五纵:登封大道、嵩阳路、嵩山路、守敬路、阳城路
五横:大禹路、中岳大街、少林大道、颍河路、南环二路
实施标准
拆除违章及已到期临时性建筑,拆除并恢复一类沿街建筑物使用性质、沿街门店无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等行为;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嵩阳办、少林办、中岳办
完善城市家具规范配置,增设果皮箱、座椅和道路标识标牌等;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嵩阳办、少林办、中岳办
道路绿化侧石无破损,花坛、花带里土低于侧石10-15公分,花木无死株,黄土无裸露,树池穴统一加装篦子或透水沥青;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嵩阳办、少林办、中岳办
全面整修道路病害,做到窨井无沉陷,路面无龟裂,道牙无破损,人行道道砖平整无残缺,盲道无占压;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嵩阳办、少林办、中岳办
道路两侧门店建筑台阶踏步有条件的必须退出道路红线,残缺不全的每条路按设计方案统一进行规范;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嵩阳办、少林办、中岳办
沿街门头牌匾广告规范,无一店多牌、乱扯乱挂、乱贴乱画等现象;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嵩阳办、少林办、中岳办
具备条件的架空线要入地净化,不具备条件的线路捆扎整齐规范,废弃电杆全部拔除,路面恢复平整;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供电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
城市亮化景观性照明严格按既定时间节点进行,功能性照明亮灯率达100%;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建筑立面整治整饰,建筑设施外观与周边环境和谐统一;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嵩阳办、少林办、中岳办
完善慢行系统,实现机非分离、人非分离的城市交通秩序。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嵩阳办、少林办、中岳办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根据工作要求,明确责任人、具体标准、时间节点,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具体方案,周密部署,创新举措,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密切协作配合。各责任单位和有关部门按照整治工作和长效机制建设需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协同做好各项工作。要严格按照方案明确的整治工作任务,保持政策连续性和全市政策的统一,扎实有效推进整治工作。
(三)制定考核标准。建立规范整治和长效机制建设工作信息平台,实行定期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制度,每月组织开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对整治工作进行评估,通报整治结果。2019年12月底前,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对按期全面落实整治目标任务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各阶段应完成而未完成的项目,实行挂牌督办,并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