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司法局组织开展《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月活动

索 引 号:005266975/2020-00009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司法/业务信息/法制宣传
发布机构:中原区司法局关 键 词:公安,安全,司法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8-09发布日期:2019-08-09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原区司法局组织开展《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月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条例知晓率,力求使文明行为条例达到家喻户晓的效果,中原区司法局多措并举,大力组织各司法所开展以《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主题的宣传月活动。通过宣传,让辖区居民自觉养成文明习惯,告别不文明行为,进而不断提高市民文明修养,营造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活动汇报如下:

关于《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月活动,中原区司法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各司法所在各社区召开了《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月活动动员大会,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各街道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要求,制定了活动方案。利用各种资源和渠道加强宣传,积极归纳好的宣传经验做法,及时总结,互相交流,力求《条例》宣传工作达到良好效果。

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民调员认真学习《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具体内容,以及《条例》法律责任部分规定的有明确罚则的十类不文明违法行为等文明行为促进条款,掌握好内容以便加以宣传。

为方便宣传,各司法所专门印制了文明条例宣传单,向居民发放。其中列举了常见的不文明现象,如在楼道、停车场等公共区域堆放物品,故意损坏公共设施,私搭乱建违章建筑,乱拉电线,乱扔垃圾,未按规定停车,在楼道内给电动车充电,饲养家禽给邻居带来不便,制造噪音影响他人休息等。结合日常生活实际宣传《条例》内容,呼吁市民遵守市民文明公约,规范自己的言谈举止,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

活动月期间,各司法所积极开展《条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六进”宣传活动。司法所工作人员与民调员们,带领社区志愿者通过沿街走访、社区宣传的形式,为辖区商户、居民讲解文明行为规范、要求等基本内容,并向他们阐明文明行为的目的、意义等。通过发放《践行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单、摆放展板、悬挂条幅和为辖区居民免费理发等多样化的宣传方式,让大家更好的了解如何践行文明行为。

各司法所与办事处党委积极行动起来,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阵地,组织党员、干部以及暑期放假在家的共青团员、中小学生等,在辖区内开展了《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全城清洁”“文明交通”等志愿服务活动,让每位党员、团员、学生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促进城市文明和社区建设。

各司法所还号召民调员和志愿服务者开展“劝阻制止不文明行为”活动,劝阻身边不文明行为,教育引导市民积极践行《条例》,拒绝不文明行为。遇到各种不文明行为,及时进行劝阻,日常生活中互相监督,互相提醒,防止不文明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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