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现场人工核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 索引号:005254042/2019-0030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 关键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9-08-13
  • 发布日期:2019-08-13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现场人工核查工作安排的通知关于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现场人工核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现场人工核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

      2、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考生;

      3、资格审查部门认为网上提交的信息有问题的考生。

      二、核查时间

      2019年8月19日至8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逾期不再受理。

      三、核查地点

      郑州市淮河西路21号新蒲恒辉广场15层1507室   

      四、核查资料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现场人工核查时须提交《考试报名汇总表》、《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主管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申请免试的考生还须携带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申请增报专业的考生须携带已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2、适用告知承诺制但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考生,现场人工核查时须提交《考试报名汇总表》、《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网上信息有问题的考生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上述资料经查核后退回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咨询电话:0371-67188838

      附件: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19年8月12日

    附件
  •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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