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郑州市中原区河南硕海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20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 引 号:679456687/2019-00028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发布机构:中原区环境保护局关 键 词:环境保护,环境,保护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8-14发布日期:2019-08-15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拟对郑州市中原区河南硕海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20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郑州市中原区河南硕海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20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

联系电话:0371-65561674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百花路13号中原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南硕海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20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

郑州市中原区文竹街北、绿竹路西1号

河南硕海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河南佳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为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57万元;项目以水泥、粉煤灰、沙子、石子、水泥外加剂等为原料年产20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包括配料站、斜皮带机、搅拌主楼、计量系统、水泥罐、粉煤灰罐、螺旋输送系统、控制系统等。

1、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搅拌机清洗水、混凝土罐车清洗水、运输车辆冲洗水及职工日常生活污水。搅拌机清洗水、混凝土罐车清洗水经车间内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然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双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废气。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水泥罐粉尘、粉煤灰罐粉尘、搅拌室粉尘、配料仓上料粉尘、输送皮带受料点粉尘、物料装卸粉尘、运输扬尘、食堂油烟。

本项目每个水泥罐、粉煤灰罐顶部均配套设置1套除尘系统,每条生产线为粉料罐分别单独配备1台袋式除尘器,每个搅拌室配备1台脉冲袋式除尘器,每条生产线设置1个排气筒。水泥罐、粉煤灰罐粉尘经罐顶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管道引入袋式除尘器进一步处理,搅拌室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33m高的排气筒排放。配料仓、输送皮带受料点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台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33m高排气筒排放。原料装卸粉尘设置喷干雾抑尘装置,运输道路粉尘采用洒水车降尘,生产车间采取全密闭车间,输送皮带采取全密闭措施;厂区出入口处设置1套车辆冲洗装置,运输车辆100%冲洗。经处理后的粉尘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中水泥制品生产(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的要求及无组织排放的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排放要求。

3、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等措施后,厂界昼间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各种固废应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修改单进行控制。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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