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民政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20190864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005252661/2019-0013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郑州市民政局
  • 关键词:提案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9-08-15
  • 发布日期:2019-08-15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民政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20190864号提案的答复

    郑州市民政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2019086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刘蓓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市建设台胞台属和海外侨属统一公墓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答复如下:

    根据殡葬法规规定,经营性公墓是为城镇居民提供骨灰或遗体安葬实行有偿服务的公共墓地。经营性公墓的建立,必须报省民政厅审批;河南省民政厅也下发文件,要求:严格公墓的审批制度,适度控制兴建新的公墓,暂停对郑州、洛阳、开封等地公墓的审批。

    自1989年我市第一家经营性公墓经省民政厅批准建立以来,我市现有22家经营性公墓,分布在二七、惠济、管城、中原4个区及荥阳等6个县(市),布局基本合理。各县(市、区)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殡葬法规,依法加强对全市22家经营性公墓的监管,经过民政部门的监管和公墓经营者的努力,我市 22家经营性公墓管理比较规范,环境比较优美,服务水平不断提升,部分经营性公墓正在向着绿色、园林化方向发展,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其中著名作家柏杨、军旅作家魏巍、“感动中国”英雄飞行员李剑英、瑞士籍“汉斯老人”等诸多名人的骨灰安葬在郑州经营性公墓内。各家经营性公墓均设有不同的安葬园区、墓穴分高、中、低档三种价位,满足不同层次的群众消费需求。为满足台胞台属及海外华侨落叶归根的愿望, 其亲属可根据自己的需求,在郑州市市区及6个县(市)选择不同区域、不同价位的墓穴。在清明节期间,为了提高服务质量,多家公墓以“传承清明文化 构建和谐社会”为题,开展清明文化节活动,可以让祭扫踏青的台胞台属及海外侨亲属感受到祖国传统清明与地方文化的独特魅力。

    2008年以来,郑州市民政局、郑州市文明办、郑州市绿化办、郑州日报社共同发起,并举办了12次“清明雨·绿色风·文明行”骨灰植树活动,骨灰植树活动其目的是进一步深化绿色殡葬,积极开展移风易俗、骨灰处理多样化的有益尝试,为群众搭建多个不保留骨灰的现代新型丧葬平台,以满足群众丧葬需求意愿,体现以人为本的殡葬新理念。自2019年起,今后统一采用可降解骨灰盒,将逝者骨灰安葬在树下草坪中的绿色丧葬方式,逝者骨灰在土壤中自然降解,和大地融为一体,最终回归自然;这种新的丧葬方式,即满足了群众对生态殡葬的基本需求,又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土地的可循环使用,同时,更加注重人文纪念;这是不保留骨灰、节地环保的创新生态安葬方式,也是造福子孙后代的高尚之举。

    公益骨灰植树活动推行12年以来,有1018个家庭与郑州市殡葬协会签订了自愿参加公益骨灰树葬协议,共安置骨灰1302具,有8600多人次参加公益骨灰树葬活动。参加活动的有老红军的遗孀,离(退)休老同志,大学教授,新闻工作者,还有原党政机关领导和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个体经营者等社会各界人士。

    目前,我市现存有经营性公墓与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可以满足城乡居民和台胞台属及海外侨属不同的骨灰安置的需求,也可根据其家庭生活消费能力,选择不同的骨灰安置(寄存)形式,也可参加郑州市民政局免费提供的公益骨灰树葬活动。

     

     

     

     

     

    联系单位:郑州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张继文                  联系电话:67882505

    抄    报: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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