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民政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20190270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005252661/2019-0012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郑州市民政局
  • 关键词:提案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9-08-15
  • 发布日期:2019-08-15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民政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20190270号提案的答复

    郑州市民政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20190270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郝宏伟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养老服务事业的关注!您提出的“加快改革进程 推动郑州养老产业均衡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投入,着力推动养老机构创新发展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建设郑州健康养老产业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郑政〔2018〕34号)明确了兴办公立和私立养老机构的目标和任务。一是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和县级福利中心、敬老院提质改造,建设一批环境优美、配套设施完善的公办养老机构,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发挥示范作用,引领带动全市养老机构健康快速发展。到2020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一家200张以上床位的公办示范性养老机构。郑州市养老服务中心(惠济园区)、郑东新区养老服务中心和登封市、新密市、巩义市、中牟县社会福利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金水区、惠济区、管城区等养老中心项目开工建设;谋划启动郑州市养老服务中心(二七园区)、郑州市养老服务中心(登封园区)项目,加大前期工作力度,力争2020年底前开工。市级财政对县(市、区)公办养老机构按照每张床位6万元的标准给予建设奖补。二是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落实国家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等有关要求,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或社会组织承接运营政府投资建设的养老服务机构。鼓励整合改造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存量商品房等用于养老服务,建设满足不同健康状况和经济条件养老服务需求的功能型养老机构。推动建设一批适合中低收入群体老人的养护型综合养老机构,为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专业化照护的护理型养老机构,提供临终老年人生活照护、姑息治疗等服务的临终关怀型养老机构和满足高端收入群体养老服务需求的高品质养老服务机构。到2020年,全市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40张,社会办养老床位不低于新增床位的60%。新建、改造新增床位的,市、县(市、区)两级财政按照1:1的比例,分别给予每张床位9000元、6000元的建设补贴。

    二、简化程序,放宽养老市场准入门槛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已于2018年12月29日公布实施。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深化养老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养老服务业更好更快发展,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民函〔2019〕1号)、河南省民政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的通知》(豫民函〔2019〕7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取消了设立养老机构许可,改为养老机构备案。登记公益性养老服务机构的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经营性养老服务机构的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事业单位养老服务机构的向编制部门申请。加快推进“一门、一网、一次”的政务服务改革,具备统一办理条件的,申请人可向属地负责行政审批的窗口申请,负责行政审批的窗口统一对外受理举办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审核后按照申请登记的性质转相关部门。申请登记公益性养老服务机构的转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经营性养老服务机构的转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事业单位养老服务机构的转编制部门。

    三、政策支持,规范政府资助养老机构工作

       《郑州市资助民办养老机构实施方法》(郑民文〔2018〕7号)文指出,郑州市资助民办养老机构的资助对象是郑州市行政区域内,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或其它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依法进行法人登记并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的养老机构。即资助的对象是以养老机构所在地进行资助,而不是以投资者是否为当地为资助对象,所有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都可享受建设补贴、床位运营补贴和养老院岗位补贴。养老机构自建房屋新增床位数,按每张床位9000元标准补贴,改建房屋新增床位按每张床位6000元标准补贴。按照养老机构收住年满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数,给予床位运营补贴。收住自理老年人的每人每月补助200元;收住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每人每月补助300元。经培训合格且连续服务老年人满一年以上的养老护理员给予岗位补贴。满1年不足5年的,每人每月补贴100元;满5年不足10年的,每人每月补贴150元;满10年以上的,每人每月补贴200元。

    四、体制创新,深入推进养老服务工作

    《郑州市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暂行办法》(郑财社〔2018〕1号)文提出,一是坚持需求导向,注重创新机制。以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将政府购买服务与满足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相结合,优先保障具有郑州市户籍的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失独、高龄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二是坚持政府引导,培育市场主体。加强对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组织领导、制度设计、政策支持、财政投入和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于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相结合、与培育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相结合,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费随事转,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承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社会力量,确保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平等参与竞争。三是坚持体制创新,完善政策措施。坚持与事业单位改革相衔接,推进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管办分开、放开市场准入。凡社会能够提供的养老服务,尽可能交给社会力量承担,探索解决公共养老服务产品短缺、质量和效率较低等问题。《郑州市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暂行办法》(郑财社〔2018〕1号)文提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是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或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因此,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都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即无论是经营性的养老机构或公益性的养老机构都是同等待遇。

    五、医养结合,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提出,一是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开办老年护理院、康复医院、护理中心、医务室等内设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内设的经卫生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符合条件并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后,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条件或为内设医疗机构的,由就近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开展延伸医疗服务。入住养老机构的参保人员在其内设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及其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二是建立医养结合工作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社区老年照料机构内设的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

    六、优化环境,拓展养老融资渠道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建设郑州健康养老产业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郑政〔2018〕34号)文提出,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加大对健康养老企业的扶持。发挥政府投入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彩票公益金支持养老的力度,将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60%以上用于养老服务业发展。指导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社会资本市场融资,养老服务机构以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产权明晰的房产等固定资产为抵押,不动产登记机关应予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鼓励金融机构通过放宽信贷条件、给予利率优惠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利用财政贴息、小额贷款等方式加大对健康养老产业的有效信贷投入。鼓励保险公司通过股权、债权、基金、资产支持计划等形式,为养老服务企业及项目提供中长期、低成本的资金支持。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心,并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养老事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郑州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洪乾坤                  联系电话:67178225

    抄    报: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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