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79456687/2019-00077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境违法处罚 | |
发布机构:中原区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环境保护 | |
文 号:中环监违改字【2019】017号 | 成文日期:2019-08-15 | 发布日期:2019-08-16 |
体 裁:决定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河南惠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污染物废气回收装置未正常使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该单位行政处罚壹拾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