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246/2019-0002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河南省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 关 键 词:部门决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8-20 | 发布日期:2019-08-20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9-08-20 | 废止日期 |
目 录
第一部分 河南省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嵩管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是认真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风景名胜区旅游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落实对景区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工作,合理开发风景名胜资源;做好景区的对外宣传工作;
二是负责景区内的风景名胜资源、自然生态环境和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
三是审查、监督景区内的各种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和保护基础设施及其它公共设施,改善游览服务条件;
四是负责景区内文物管护、宗教事务管理和旅游行业管理;
五是负责景区内封山育林、植树造林、护林防火、防治林木病虫害和防止水土流失等工作;
六是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河南省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登封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嵩管委为登封市人民政府主管嵩山风景名胜区的派出机构,挂嵩山国家森林公园(国有登封林场)、嵩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委员会牌子,一个机构三块牌子,嵩管委下属10个事业单位,分别为登封市国有林管理分局、少林景区管理局、嵩阳景区管理局、中岳景区管理局、嵩山景区行政执法大队、规划建设分局、文物分局、公安分局、土地分局、工商分局。
国有林管理分局(河南省国有登封林场)是独立核算单位,其他均为非独立核算单位‘
2018年度嵩管委有事业编制396人,临时其他勤杂人员11人,遗属补助人员35人。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5,450.3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减少)-2,036.10万元,增长(下降)-7.41%。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延迟到2019年支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25,021.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657.12万元,占98.5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284.47万元,占1.1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80.38万元,占0.3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24,360.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05.21万元,占21.37%;项目支出19,155.14万元,占78.6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5,083.3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减少)-2,075.66万元,增长(下降)-7.64%。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延迟到2019年支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942.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8%。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1,423.88万元,增长(下降)-5.61%。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延迟到2019年支付。
(二)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942.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基本支出4971万元,占20.76%;项目(类)支出18971万元,占79.24%;。
(三)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120.20万元,支出决算为23,942.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6%。其中:
1.201(类)99(款)99(项)。年初预算为19015万元,支出决算为18421.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运转经费。
2.208(类)05(款)05(项)。年初预算为314.19万元,支出决算为457.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社保改革,增加社保基数。
3.213(类)02(款)04(项)。年初预算为1286万元,支出决算为1506.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1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是支付工资和统筹、退休文明奖。
4.213(类)02(款)05(项)。年初预算为118万元,支出决算为521.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1.6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 用于差旅费、办公费、燃油费、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
5.216(类)05(款)01(项)。年初预算为2151.01元,支出决算为2092.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绩效工资延迟到2019年发放。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70.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14.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856.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6.43万元,支出决算为79.14万元,完成预算的47.55%。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压缩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0.76万元,完成预算的54.74%,占76.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38万元,完成预算的33.16%,占23.2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111.00万元,支出决算为60.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7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压缩开支。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0.7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加油及维护维修。2018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5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55.43万元,支出决算为18.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1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压缩开支。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8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5.43万元。主要用于风景区范围内兄弟单位的学习交流、上三级主管部门安排是会议接待以及政府部门安排的大型公务活动、会议、外事接待活动发生的支出等。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10个、来宾184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科学合理使用预算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是坚持把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的全过程,加强预算绩效的过程监督,定期不定期的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预算绩效管理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在一定范围内主动公开本单位预算及其绩效评价结果,接受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监督,不断增强预算绩效的责任意识和支出质量管理。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一是高度重视对项目评价工作的领导,能够及时有效开展绩效监督工作,促进评价具体工作的落实。
二是充分认识和发挥预算绩效管理作用,切实做好本部门的预算绩效监控工作。
三是认真对待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监控工作,认真做好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机制。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在市委市政府和财政局的正确领导下,扎实工作、积极作为、强化管理本部门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工作及市委市政府、财政局安排部署的各项目标性工作。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9.93万元,主要用于《河南省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编制》。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7.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0.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6.9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35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9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