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71380004/2019-0004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消防支队 | 关 键 词:通知,通知公告 | |
文 号:郑港防安办〔2019〕14号 | 成文日期:2019-08-21 | 发布日期:2019-08-21 |
体 裁:通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防火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按照省政府、省防火安全委员会深入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行动部署,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制定了《深入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8月9日
深入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力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消防安保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按照省政府、省防火安全委员会深入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行动部署,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决定从8月至10月底,在全区部署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汲取已经发生的各类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人员密集场所和火灾防控薄弱环节,突出单位自查和行业排查相结合,整治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坚持责任引领,解决安全发展理念、安全责任、隐患整改、安全规程“四个不落实”问题,压实单位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政府领导责任;坚持从严整治,落实查封、停产、关闭、处罚、曝光“五个一批”要求,保持消防执法检查高压态势。通过三个月集中行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减少亡人火灾,遏制较大和有影响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重点及职责分工
(一)重点场所
各单位各部门针对本辖区本系统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分地区分领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消防救援部门按职责予以支持配合。重点排查以下场所:
1.影剧院、歌舞厅、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文教卫体局牵头负责);
2.博物馆,文物建筑(社会事业局牵头负责);
3.大型商业综合体,商业批发市场(商务局牵头负责);
4.养老服务机构,儿童、残疾人福利机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社会事业局牵头负责);
5.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文教卫体局牵头负责);
6.医疗卫生机构(文教卫体局牵头负责);
7.居民住宅区、出租屋、沿街门店(公安分局、消防救援支队、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8.老旧城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消防救援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重点隐患
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治理。结合我区火灾规律特点和火灾事故教训,重点整治以下10类突出问题:
1. 消防安全责任不明确。行业部门未明确消防安全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的业务处(科)室;单位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多产权、多经营主体单位未建立统一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
2. 单位消防管理制度不落实。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消防控制室等重点部位值班人员脱岗或不清楚岗位火灾风险、处置流程,微型消防站人员不能有效处置初起火灾。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不到位,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3.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铝塑板等易燃可燃材料作外墙保温、外墙装饰。仓库、冷库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作隔热保温。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作内部装修装饰。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建筑或作建筑分隔。
4.防火分隔不到位。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电缆井、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公共建筑厨房与其他部位未作有效防火分隔。
5.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6.违规存放使用易燃可燃物品。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装修施工现场、屋顶平台、楼道等区域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人员密集场所的厨房违规存放、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未定期清理油烟道。
7.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
8.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分隔措施。违规入户停放、“飞线”充电等。
9.违规动火用电。违规进行电气焊作业。人员密集场所营业期间违规装修施工。在火灾或爆炸危险性场所违规使用明火。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未穿管保护,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
10.违规留宿住人。公共娱乐、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违规设置员工宿舍或留宿住人。沿街门店住宿与经营部分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且留宿人员超过2人。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落实单位“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8月底前,督促重点场所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公示标牌。消防救援机构结合单位公开承诺情况,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力度,发现弄虚作假或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单位,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二)分行业建立“三个清单”。文化旅游、文物、商务、民政、教育、卫生健康、住建、残联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组织开展本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8月底前,对本系统企业负责人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和消防安全培训,全面完成本系统企业排查工作,分类建立消防安全隐患、交办、责任3个清单,跟踪督促整改到位。
(三)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执法行动。文化旅游、文物、商务、民政、教育、卫生健康与消防部门联合行动,分专题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执法行动,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在新闻媒体广泛公布,形成集中执法强大声势。攻坚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清零,组织对管委会挂牌督办的5家重大隐患单位和媒体曝光的40余处隐患问题进行“回头看”,核实整改效果,加快整改进程,力争在9月底前全部整改销案。
(四)加强薄弱区域火灾防范。住房城乡建设、消防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老旧城区火灾隐患排查,督促整改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线路短路和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等问题。各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公安派出所联合组织对辖区“多合一”场所、群租房、住宅小区进行排查,集中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安全疏散不畅、违规超员住宿等问题。
(五)依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硬起手腕,重拳整治,依法取缔一批、关停一批、查封一批、拘留一批,保持高压整治态势。对未取得有关证照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单位场所,依法予以取缔或吊销相关证照;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坚决依法予以临时查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建筑的,坚决依法责令停止使用;营业期间违规动火装修施工的,坚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六)加强媒体曝光和失信惩戒。固化每月25日火灾隐患集中曝光制度,组织主流媒体,公开曝光单位名称、主要隐患和消防安全责任人,大力营造舆论监督氛围。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负责人,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金融、证券、保险等部门要在信用评定、项目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星级评定、交通出行等方面实施联合惩戒。
(七)提升火灾防范物防技防水平。深入推进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应用,10月底前所有火灾高危单位和50%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接入系统,强化消防安全动态监控。逐步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安装使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有效管控电气火灾风险。继续推动养老福利机构、小旅馆、群租房、“九小”场所以及老旧高层建筑,推广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和简易喷淋装置。
(八)加快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改革、财政、建设、消防等部门负责,对照2019年度消防工作目标,加快推进城市消防站、小型消防站和市政消防水源建设,着力解决消防队站数量不足、“空心化”“边缘化”和市政消防水源欠账问题。结合消防救援队伍职能任务拓展需要,制定消防装备建设发展规划,淘汰更新一批超期服役车辆装备,重点加强高层地下、水域山岳、石油化工及重型机械工程等专业装备配备。加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收力度,补齐执勤力量缺口,稳步提高专职队员工资待遇,完善各项保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是对前期消防安全执法检查行动的再深化再提升。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抓紧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同时要明确分管领导、分管处室具体负责,切实抓好本领域消防安全工作。要结合实际,认真研判形势、深入检视问题,统筹制定工作方案,逐级细化压实责任。
(二)加强分工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政府、省防火安全委员会深入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行动方案要求,健全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加强分工协作、协调配合,强化隐患排查和应急联动,合力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
(三)加强跟踪问效。区防火安全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主动分析研判隐患风险,及时研究重大问题,完善责任考核制度,建立通报、督办、会商、协调制度,推动重点工作落实,把好验收复检关。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列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的依规依纪问责处理,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取消年度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