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原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索 引 号:416052074/2019-0001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中原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关 键 词:财政,决算,部门决算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8-22发布日期:2019-08-22
体    裁生效日期:2019-08-17废止日期
郑州市中原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原区征收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中原区征收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原区征收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郑州市中原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受区政府委托,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二)负责国家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执行工作,草拟并报请本区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范性文件;

(三)负责编制全区房屋征收计划,拟定补偿方案;

(四)负责房屋征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解释咨询工作;

(五)负责辖区具备资质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监督、协调工作;

(六)负责处理辖区拆迁遗留问题及涉及信访户的稳定工作;

(七)负责辖区房屋征收及委托的实施结构及其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拟定辖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报区政府发布;

(九)负责辖区房屋征收调查,订立补偿协议;

(十)负责组织房屋征收区域内房屋征收评估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

(十二)受区政府委托,负责本区房屋征收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工作;

(十三)负责辖区房屋征收与补偿数据信息统计和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现有工作人员36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2人(正科级)。内设征收一科、征收二科、征收三科、综合科、财务科、法制科、安监科、群联科、协调处理科等9个职能科室。

纳入中原区征收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中原区征收办本级。

 

第二部分

郑州市中原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郑州市中原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823.08万元,支出总计823.0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46.76万元,增长42.82%。增加主要原因是:西四环快速化项目支出增加200万元。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823.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3.08万元,占100%。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82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4.08万元,占72.18%;项目支出229万元,占27.82%。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823.08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46.76万元,增长42.82%。增加主要原因:西四环快速化项目支出增加200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3.0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46.76万元,增长42.82%。主要原因是西四环快速化项目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3.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8万元,占0.56%;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17.01万元,占2.06%;城乡社区事务(类)支出758.98万元,占92.21%;住房保障(类)支出42.52万元,占5.1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36.68万元,支出决算为823.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社会保障支出增加,二是城乡社区支出增加。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63万元,支出决算为4.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1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6.02万元,支出决算为16.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72.95万元,支出决算为758.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西四环快速化项目支出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4.08万元,支出决算为42.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人员调出。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4.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6.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4.17万元,津贴补贴263.76万元,伙食补助费15.36万元,绩效工资3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1.6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0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03万元,住房公积金44.96万元,退休费4.25万元;公用经费27.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81万元,印刷费0.83万元,邮电费0.7万元,维修费1.58万元,工会经费5.81万元,福利费2.3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5.30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18万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8万元,下降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会议支出0万元。

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

境外业务培训支出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2018年期末,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为0万元。主要用于无。2018年度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为0万元。主要用于无。2018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中原区征收办共组织对0个主要民生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概况说明:无。

    共组织对0个重点支出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概况说明:无。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我部门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7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期末,中原区征收办共有车辆0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中原区征收办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立法、决算编审、资产产权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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