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3269/2019-0029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二七区建设和交通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8-23 | 发布日期:2019-08-2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二七区建设和交通局建管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安排,结合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开展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财政补助资金进行审计调查。
我科室建立健全建筑节能标准并严格按照“四严禁”工作要求,遵守“八不准”工作纪律,结合《郑州市人民政府应提供的资料清单》,督促各建设、施工单位严格标准执行,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对存在调整的项目提供项目申报、批准以及报备上级部门,同时提供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补助资金的相关资料,对既改项目的施工许可证、监理日志、竣工验收资料等证明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汇总。
通过此次审计调查,推动了二七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惠民政策进一步落实,提高了清洁取暖设备整体使用效率,增强了人民群众对该项惠民政策的满意度和幸福感。